1、第 - 1 - 頁 共 6 頁 采 購 合 同 甲方(需方) :甲方(需方) : xx 生活超市生活超市(五馬鎮店五馬鎮店) 第 - 2 - 頁 共 6 頁 乙方(供方) :乙方(供方) : 供需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友好協商就商品進銷事宜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商品類型第一條、商品類型 ; 品牌商標品牌商標 ; 附報價單明細附件一特別約定:附報價單明細附件一特別約定: 1、 供方按協商一致并書面確認的商品類型品牌供貨。 2、 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種統一編排給予貨號。 3、 所有產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財產安全不合理危險。 4、 供
2、方所提供的商品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 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家、規格、等級、產品標準號、 質量合格證、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期等;商品 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于 POS 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 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需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于商品外包裝處。 5、 供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商品質量說明;質量要求不 明確的按國家及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行業標準的,適用于地方和 經備案的企業標準履行。 6 合同起止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 第二條第二條 商品價格商品價格 第 - 3 - 頁 共 6 頁 1、 供方向需方提供報價單商品價
3、格由雙方協商一致,雙方代表簽 字,加蓋公司印章確認后,即有效,并作為結算貨款依據之一。 2、 如供方所供商品有價格變動,應提前 15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 并提供新的報價單,經雙方書面確認后方可調價;自雙方新的有效 報價單之日起,需方下訂單商品按新的報價單結算貨款;如漲價, 需方部分庫存商品仍按原價結算;如降價,需方部分庫存商品按新 價格結算,該部分商品庫存補差由雙方書面確認。 3、 凡給需方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協議適用區域內同 類超市的供貨價格。價格應包括包裝費、運費、保險費及稅金,以 及送貨到指定地點的費用。 第三條第三條 訂貨訂貨 1、 需方向供方訂貨, 應當同城提前 24 小時, 異地提前 72 小時發出 訂 單;供方在訂單規定的送貨日期內送達貨物,如不能送達,應書面 通知需方,否則視為不供貨,需方有權拒收,并解除合同(供方付 相關違約責任) 。 2、 如雙方對供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