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審批程序與權限規定合同審批程序與權限規定 工作指引:ECG004B 150 合同審批程序與權限管理流程合同審批程序與權限管理流程 一一. . 審批程序審批程序 1.1 管理公司合同應按以下所列順序,依次逐級審批: a) 經辦人員簽字; b) 律師審閱; c) 經辦部門經理審批; d) 經營管理部經理會簽; e) 成本管理中心主任會簽; f) 財務總監(經理)會簽; g) 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監)審批; h) 總經理批準。 1.2 項目所在公司合同應以下所列順序,依次逐級審批: a) 經辦人員簽字; b) 律師審閱; c) 經辦部門經理審批; d) 成本控制部門會簽; e) 財務總監(經理)
2、會簽; f) 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監)審批; g) 總經理批準。 1.3 合同審批原則上應按順序依次作業,特殊情況下經所屬公司總經理或主管總監 同意,各級審批人可并行同步作業,或由總經理(主管總監)召集會議審批。 1.4 審批“簽字組合” 1.4.1 每一項經濟合同的簽訂,須按“審批程序”的規定,完成“簽字組合” 。 1.4.2 “簽字組合” 是指各部門經濟合同的簽訂時應根據審批程序和審批權限在 “經 濟合同審批表”上完成必要的審批簽名(參見“經濟合同審批表” ) 。 合同審批程序與權限規定合同審批程序與權限規定 工作指引:ECG004B 151 1.4.3 當部門經理外出時,受托者應出具部門經
3、理授權的委托書,委托書須注明委 托的事項、委托的權限以及委托的期限。 1.4.4 負責“合同印章”的管理員和負責公司“公章”的管理員,只給完成了“簽 字組合”的經濟合同加蓋經濟合同印章或公章,對于未完成“經濟合同審批表”的 合同,印章管理員拒絕予以蓋章。未經審核或未加蓋經濟合同印章的合同,財務部 門拒絕執行。完成簽字組合的“經濟合同審批表” ,應由檔案管理部門妥善保管,并 及時將備份遞交財務部用于復核。 2 2 審批權限及審查責任審批權限及審查責任 2.1 管理公司審批權限: 2.1.1 材料設備采購合同 材料設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50 萬元以上。 2.1.2 工程類合同 a) 裝飾工程、園林環境工程,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50 萬以上。 b) 其他單項施工合同估算價在 100 萬以上。 c) 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20 萬元以上的勘察、設計、監理合同。 2.1.3 服務類合同 單項合同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