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業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1、公司按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擇優錄用員工。 2、為保證員工在工作中得到公平對待,如申請公司職位的員工在本 公司中有親戚或正在交往的朋友,應在入職前向公司聲明。 3、員工試用期一般為六個月;公司有權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以及員 工的表現延長試用期至六個月。員工完成試用期前十天,行政部會與 員工所在部門一起對員工進行試用期績效表現評估, 并請公司管理層 審批。 如通過試用期績效表現評估, 行政部會發給員工正式聘用通知; 如未能通過試用期績效表現評估, 行政部會通過員工延長試用期或終 止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試用期表現評估表存入員工人事檔案中。 4、行政部負責為每一位員工建立
2、人事檔案,員工入職時需提供以下 詳細資料及信息: 入職時間、家庭住址、聯系人姓名、住址及電話,入職時的職位 申請表、4 張 1 寸彩色相片、個人簡歷、學歷證書原件(公司保留復 印件) 、身份證原件(公司保留復印件) 、正規醫院體檢報告(入職的 體檢費用由員工本人支付) 。 人事檔案屬公司機密資料,由專人負責保管,員工個人信息只有 經過員工授權才可公開。員工個人檔案中個人資料如有任何更改,員 工必須及時書面通知行政部,以作更正。 5、資信調查 在員工入職之前或試用期內經員工授權, 公司保留在入職前對員 工進行資歷及信用調查的權利。如發現員工所填寫的資料不真實,公 司保留即時解除勞動合同并予以辭退
3、而不作任何補償的權利。 6、勞動合同 每一位入職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合同中會列明工作 崗位或職位、工作職責、薪酬福利待遇,以及其它要遵守的制度及操 守等。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及員工各留一份。此外,員工手冊也作為 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接受后,列入勞動合同的 附件。 除公司特別安排外, 公司與每位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為一 年, 合同期滿, 由公司或員工屆時視情況決定是否續約, 如不再續簽, 雙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員工手冊 一:聘用條件 1、員工聘任概由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含補充合同) 。 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方成為正式員工。 2、除公司特別安排外,試用期為三個月;公司如認為員工表現 未符標準,可延長試用期至六個月,于試用期內,員工欲終止合約, 須七天前書面通知行政部。 3、除公司特別安排外,于試用期滿及成為正式員工后,員工欲 終止合約時,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