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管理制度 規章制度 公司行政手冊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條 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均需依本手 冊執行。 第二條 本手冊內的各項規定,可根據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隨時 修改。 第三條 本手冊由各管理項目負責貫徹執行,公司行政職能部門負 責監督、檢查。各管理項目可根據本項目實際情況予以調整,但須經公 司審核備案。若有遺失,可向公司申請補發,但需繳工本費元。 第二章 公司簡介 第四條 常州市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物業管理、房屋修繕 及維護,室內外清掃服務,綠化養護服務。目前,公司設總經理室、管 理部、行政部、財務部。 第五條 本公司模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六條 本
2、公司各管理項目為公司的下屬部門,受公司某領導和管 理。 第七條 本公司的服務內容:恪盡職守,完全履行項目委托管理合 同約定。 第三章 服務使命 第八條 對業主、客戶提供優質滿意的服務。 第九條 追求完善的服務體系,使業主、客戶滿意。 第十條 培訓和留住人才,使員工全力投入及支持,共同分享公司 發展的成果。 第四章 服務宗旨 第十一條 小區、大廈:以客為尊、以人為本、以質為先。 第十二條 學校: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第五章 服務守則 第十三條 遵紀守法, 按章辦事; 服從組織, 聽從安排; 品行端正, 儀容端莊; 待人接物,誠懇有禮;忠于職守,不徇私情;管理有章,敬業愛崗; 整潔有序,
3、美觀大方;服務社會,奉獻國家。 第六章 員工聘用 第十四條 本公司以 “公開招聘、 錄用, 力求機會均等。 任人唯賢、 人盡其才”為原則。 第十五條 新進員工一般實行個月試用期。 第十六條 新進員工報到試用時應向公司行政部提交下列資料: .員工應聘登記表(管理崗位) ; .身份證復印件; .持本人學歷、職稱資格、專業技術(特長) 、曾從事職業、業績的 相關原始證件、資料; .重新就業人員還應提交就業登記證、養老保險手冊等; .其他經指定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 新進員工自試用之日起即為公司一員, 理應遵守公司的 各項規章制度和用工協議(合同)條款。 第十八條 新進員工在試用期間乃至試用期滿, 將接受公司和試用 部門主管的全過程考核評價。 .對于試用期間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經試用部門主管提議,由公司 職能部門審定,報公司總經理室核準,可提前結束試用期,確定聘 用關系。 .對試用期間和試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