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結算及復核工程結算及復核作業指引作業指引 編制編制 日期日期 審核審核 日期日期 批準批準 日期日期 一、一、 流程目的流程目的 明確結算報審程序及注意事項,細化提交結算資料的質量及時間要求,提高結算效率。 二、二、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適用工程結算及復核工作。 三、三、 定義定義 3.13.1 結算:指工程完工后,根據竣工圖紙、會議紀要、約談記錄、限價單、變更簽證等所有與工 程造價相關的資料編制的最終工程造價。 四、四、 職責職責 4.14.1 核算部核算部 4.1.1 負責編制結算計劃,并在結算計劃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結算的審核。 4.1.2 負責最終結算資料的完備性和可復核性。 4.1.
2、3 負責結算專項計劃的溝通和反饋。 4.24.2 成本監控中心成本監控中心 4.2.1 復核權限范圍內的工程結算,并裁定結算爭議,其中重大爭議上報集團領導。 4.34.3 工程部工程部 4.3.1 負責與核算部就結算計劃進行溝通,并協助編制結算計劃。 4.3.2 負責發放結算通知書,并督促合作方按時、準確的提交工程結算資料。 4.3.3 負責審核結算資料的完備性、準確性和真實性,并將審核后的資料移交給核算部。 五、五、 關鍵活動描述關鍵活動描述 5.15.1 工作原則工作原則 5.1.1 廉潔奉公原則:結算工作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 5.1.2 多級審核原則:結算過程必須為核算部
3、、成本監控中心內部的多級審核體系。 5.1.3 準確高效原則:結算工程應依據明確、準確合規。同時應按規定的時間完成。 5.1.4 可復查性原則:結算工作全過程應有詳細、真實的記錄及完善的資料。 5.1.5 資料為先原則:結算工作的基礎條件是計價資料,確保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規范性是相 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的工作要求。 在計價工作進行前, 必須先對計價資料嚴格審核后方能進 行。 5.1.6 原件結算原則:結算資料就為原價(除合同經濟條款可為復印件外) 。 5.1.7 合同清算原則:所有合同在除質保、保修條款外的所有內容履行完畢后,應就合同范圍內所 有經濟事項進行全面結算,一份合同只能辦理一份竣工結算造價協議 。 5.25.2 編制結算計劃編制結算計劃 5.2.1 合同履行完畢或竣工驗收合格后, 按照施工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限, 工程部協助核算編制結算 計劃。 5.35.3 工程結算審核工程結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