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車車 輛輛 管管 理理 規規 定定 為保障公司業務工作順利開展, 合理進行車輛調配、 保養、 維護、 報銷,節約降低費用。特制定本規定: 一、 車輛管理 1、 公司公務車輛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設專職司機駕駛。 2、 因特殊情況,非專職司機公務駕車(須持相應駕照)經辦 公室主任或有關領導批準,方可外出。 3、 公司領導私車公用、費用等管理辦法。 (另補充說明) 4、 節假日及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回公司或公司指定地點。 5、 車輛使用現金加油,其發票必須由司機和乘車人共同簽字 方可報銷。 6、 建立車輛管理檔案項目:維修、保養清單,費用支出 統計,保養維修記錄,汽油使用記錄,辦公室每月統計考核。
2、 二、 車輛使用 1、 原則 先急后緩、先大后小、先遠后近。 2、 使用車輛人員需由辦公室主任或有關領導批準方可使用。 3、 司機根據每天派車情況填寫行車日志,乘車人員在該記錄 上簽字,辦公室主任負責檢查并簽字。 三、 車輛保養、維修 1、 車輛每行駛 5000 公里進行強制保養。 (司機提出、辦公室 驗證后方可) 2、 車輛外觀、內飾要保持干凈、整潔,衛生。 3、 車輛維修前要查清原因,報辦公室費用預算,經同意后再 行修理。 四、 責任劃定及事故處理 1、 凡違反交通法規被罰款、駕照被扣、吊銷駕照的,由駕駛 人自行負責。 2、 車輛屬維護保養不利為司機責任;由駕駛人自行負責。 3、 機械構件磨損更換為正常維修; 4、 造成事故經交管部門裁定后,造成損失所發生費用公司負 擔 80,駕車者負擔 20,若在保險項目內,個人負擔賠償 差額的 30。 此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