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決算審批工作程序決算審批工作程序 1、目的:確保結算正確、符合規定及工作程序,并做到結算資料完整,以備查 閱,確保第一時間正確解決問題。 2、范圍:所有經預算部結算的工程結算。 3、職責:按各項工作程序及規定認真仔細的審核所有結算資料并保持結算資料 完整,做好存檔工作,為結算付款提供依據。 4、程序: 4.1 檢查工程部上報結算資料是否完整,是否具備結算條件。 4.1.1 有合同的工程必須附上合同文本一份。 4.1.2 竣工圖一套。 4.1.3 有設計變更的必須經設計部經理簽字。 4.1.4 簽證變更必須經工程部經理簽字認可(見工程簽證管理辦法 ) 。 4.1.5 結算書一份。 4.1.6
2、按結算審批表要求填妥每一欄目。 4.2 具備以上條件的,方可予以結算,經預算部審核結算,預算部經理簽字同意 后,上報分管副總審批。 4.3 分管副總審批同意后,由預算部保留原件存檔,復印件交主管工程師開付款 申請單,今后該復印件由財務部做成憑證存檔。 4.4 將結算金額、優良率填入相應付款臺帳,為結算付款提供依據。 4.5 做好存檔,以便查閱。 5、相關文件: 5.1關于工程施工、設計委托、設備采購項目的結算程序 5.2設計變更、簽證管理程序 5.3項目土建預結算管理工作程序 5.4項目安裝預結算管理工作程序 5.5關于零星土建預結算管理工作程序 5.6關于零星安裝預結算管理工作程序 5.7室外總體預結算管理工作程序 5.8維修工程預結算管理工作程序 5.9招投標管理程序 5.10關于零星土方工程暫行操作程序 5.11關于建筑垃圾清運及土方工程的暫行管理程序 5.12關于點工簽認的管理程序 6、本程序文件應發放到工程部、預算部全體人員。 注:1、本人保證嚴格按此文件要求執行。 2、本人有責任在發現問題時,第一時間向本文件審批人提出修改意見。 編制: 校對: 審批: 發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