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二章第二章 招招 聘聘 修訂記錄 日日 期期 修訂狀態修訂狀態 修改內容修改內容 修改人修改人 審核人審核人 批準人批準人 11.1.1 A/0 1.1. 目的目的 規范招聘流程,提高招聘的專業水平,把好進人關。 2.2. 適用范圍適用范圍 集團總部及各一線公司。 3.3. 招聘中遵循的原則招聘中遵循的原則 3.13.1 以德為先原則以德為先原則 是否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是萬科判斷人才的首要標準。因此在招聘中應當首先對應 征者是否具有誠實信用、自律合作的精神進行考察判斷,此項不合格者不可錄用。 3.23.2 親屬回避原則親屬回避原則 為避免宗親觀念的負面影響,萬科不贊成有親屬關系的人在一個
2、單位工作。因此在招 聘工作中,不錄用已有親屬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求職者,也反對職員向公司推薦自己親 屬的作法。 3.33.3 團隊合作原則團隊合作原則 只有認同萬科的價值觀,并將個人才智加入到團隊之中,才有可能獲得個人的成功。 因此招聘中應將團隊合作性的權重置于個人才智之上。 3.43.4 注重專業原則注重專業原則 萬科錄用的每一個人,都應當具有公司需要的專業技術、管理技能和發展潛能。 3.53.5 不拘一格原則不拘一格原則 在來源上不拘一格:既注重從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中招募,也歡迎社會上有專業技能 和管理經驗的人才,同時不排除從合作伙伴、競爭對手處吸收人才。 在資歷上不拘一格:注重實際能力和在萬
3、科的發展潛力。 3.63.6 科學測評原則科學測評原則 在招聘工作中不斷引進科學先進的測評方法,盡可能避免主觀性、隨意性,避免以主 持人的個人性格和道德標準判斷應征人的優劣。 4.4. 職位空缺申報管理職位空缺申報管理 4.1 集團總部部門或一線公司人員補給應參照集團或所在公司當年度人力資源規劃進行。 年度人力資源規劃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與各分公司在年度業務量基礎上共同制定。 4.2 集團總部部門或一線公司計劃補給人員(無論是現有崗位發生空缺還是新增編制), 需填寫職位空缺申報表,并經本公司人力資源經理或總辦主任確認后報所在公司 第一負責人審批。 4.3 各公司財務、人力資源、法律崗位職位空缺,需經集團財務管理部、人力資源部、審 計法務部總經理會簽(3 個工作日內) 。 4.4 集團人力資源部將有可能就申報的職位空缺與各公司(部門)溝通,被集團人力資源 部總經理否決的職位空缺申報,集團人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