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建業住宅集團部門管理制度建業住宅集團部門管理制度 一、辦公總務管理制度 建業住宅集團公文處理辦法建業住宅集團公文處理辦法 第一章第一章 總則總則 第一條第一條 為使建業住宅集團(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 )的公文處理規范化、制 度化,結合集團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集團總部及下屬子公司的公文管理。 第二章第二章 公文的種類公文的種類 第三條第三條 集團的通用公文種類有: 一、請示 請上級指示和批準,用“請示” ; 二、報告 向上級部門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用“報告” ; 三、決定 對集團重要事項或者重大活動做出安排,用“決定” 。 四、決議
2、經過會議討論通過,要求貫徹執行的事項,用“決議” 。 五、批復 上級答復下級請示事項,用“批復” ; 六、通告 在集團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周知的事項,用“通告” ; 七、通知 傳達、批轉上級、同級、不相屬部門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部門協助或需要周知或共同執 行的事項,發布規章、任免聘用事項,用“通知” ; 八、通報 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情況以及需要所屬各單位知道的事項,用“通報” ; 九、函 對同級或不相屬單位間相互介紹、商洽、詢問、催辦、答復某些問題,請有關部門批準等 詢問和答復問題,用“函” ; 十、會議紀要 傳達會議議定事項和主要精神,要求有關單位共同遵守執行的,用“會議紀要” 。
3、 第四條第四條 集團的專用公文有: 備忘錄、意向書、協議書、合同書、契約、各種報告、廣告書、說明書、請柬、賀詞、新 聞稿、啟事。 第三章第三章 公文格式公文格式 第五條第五條 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標題、主送單位、正文、附件、單位印章、發文時間、抄送(抄 報)單位、公文字號、主題詞等。 一、公文的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并標明發文單位和公文種類。除 批轉法規性文件外,公文標題一般不加書名號和其他標點符號。 二、向上級請示的公文,一般只寫一個主送單位;如果需要上報另一個上級單位時,可以 用抄報的形式。 三、發文時間,以領導簽發日期為準。 四、公文字號一般包括單位代號、年號、順序號。 五、公文如有附件,應當在正文之后、單位名稱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稱和件數。 六、收、發文單位應寫單位全稱或規范化簡稱。 第六條第六條 用紙格式: 公文紙一般為 A4 型; “通告”等用紙大小,根據實際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