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益田商業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益田商業管理有限公司 租戶外擺位管理辦法租戶外擺位管理辦法 編制部門:營運部 編制時間:二七年十月二十日 深圳市益田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租戶外擺位管理辦法深圳市益田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租戶外擺位管理辦法 制度名稱 基本營運規則 編號 SY-ZD-YY-2008-011 目錄目錄 一、基本規定 1 二、受理流程 1 三、其他 2 四、附件 2 五、制度制訂、監督與執行 2 附件: 益田假日廣場外擺位使用申請表 修改時間 修改頁碼 修改狀態 修改人 審批人 編制人:成欽田 日期:2007.10.20 審核人: 成欽田 日期:2007.10.30 批準人: 日期: 版本號
2、2008-1 租戶外擺位管理辦法租戶外擺位管理辦法 為加強對假日廣場租戶經營類及非經營類外擺位的管理,維護商場的整體形象,規 范和明確租戶外擺位的審批流程,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規定 1、 租戶凡在合同約定的租區范圍以外區域擺放用做經營用途的桌椅、柜臺、展架 等皆屬于經營性外擺位。凡在合同約定租區范圍之外擺放用做非直接經營用途 的展架立牌宣傳物件等屬于非經營性外擺位。 2、我司原則上只受理餐飲、娛樂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租戶提出的外擺位申請。 3、有經營性或非經營性外擺位需求的租戶,需事先向營運部提交外擺位申請,經 我司審批同意后方可擺放。對擅自擺放的租戶,我司隨時要求撤回并將采取必 要的懲罰措
3、施。 4、經我司審批同意設置的經營性外擺位和涉及收費項目的非經營性外擺位租戶, 均需與我司簽訂外擺位租賃協議。所有外擺位協議均為臨時協議,期限根據具 體情況再定,一般不超過 12 個月。 5、 所有經營性外擺位均需收取: 物業管理費和推廣費:即每平方米(使用面積) 元。 租金:營運部視具體情況(如位置、經營內容等)與租戶進行協商,按公司 流程報商業公司領導審核同意后執行。 6、對非經營性外擺位,營運部根據具體情況提出收費(包括費用收取標準)或免 費的提案與租戶先進行協商,按公司流程報商業公司領導審核同意后,由雙方 簽定相關協議,營運部負責具體落實執行。 7、經公司核準,確定為免費的非經營性外擺位,為簡化流程,提高效率,不必簽 署協議。但營運部需與租戶深入溝通并密切監督,確保按照我司要求進行擺放。 8、所有外擺位均屬于臨時性擺放性質,如遇商場舉行大型推廣活動暫時影響其擺 放,租戶需無條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