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萬科培訓管理規定 萬科集團培訓架構及職能 . 12.1 培訓師資管理規定 . 12.2 新職員 NEO 培訓規定 . 12.3 在新成立公司開展萬科化培訓的辦法 . 12.4 公司派遣外出學習管理規定 .12.5 附一:參加外部專門機構培訓審批表 附二: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外派學習協議書 附三:外部培訓機構評估 附四:部門總經理級及以上人員出國進修內部審批表 附五: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派遣管理人員出國進修協議書 個人進修資助規定 . 12.6 附: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職員脫產進修資助協議書 雙向交流管理規定 . 12.7 后備干部培養辦法 . 12.8 第一負責人赴任培訓規定 . 12.9
2、培訓積分管理辦法 . 12.10 培訓知識產權保護管理辦法 . 12.11 附: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培訓資料使用協議書 萬科集團培訓架構及職能 一、 總部人力資源部對集團培訓工作的開展進行規劃、指導和監督,并對全集團范圍提供培訓服務, 二級公司人力資源部為政策執行機構。通常情況下,應以總部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計劃為主導, 各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培訓工作。 二、 培訓管理架構圖 集團分管副總 總部人力資源部 培訓與開發小組、北方培訓基地 深 北 上 成 天 沈 萬 武 圳 京 海 都 津 陽 科 漢 地 公 公 公 公 公 物 公 產 司 司 司 司 司 業 司 培 培 培 培 培 培 培 培
3、 訓 訓 訓 訓 訓 訓 訓 訓 專 專 專 專 專 專 專 專 員 員 員 員 員 員 員 員 三、 總部人力資源部培訓與開發小組具體工作: 負責制定全集團培訓與開發工作的規章制度、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 統籌調配全集團的培訓資源; 培訓項目的組織與實施; 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包括課程管理,需求分析,培訓效果評估; 督促并考核二級公司培訓與開發工作; 對全集團年度培訓工作進行總結表彰; 對參加培訓人員的資格評議、考核、管理; 職員職業生涯規劃。 四、 北方培訓基地具體工作: 參照第三條對北京、天津、沈陽三地的培訓工作進行管理和組織。 五、 各下屬公司培訓專員的工作職能: 依照總部人力資源部培訓與開發小組制定的年度計劃制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 配合集團培訓與開發小組的培訓工作,組織和實施本單位培訓項目; 對參加培訓人員的資格評議、考核、管理; 開發并評估培訓課程; 進行培訓需求調查,培訓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