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總值工程總值工作工作規定規定 1. 工程總值是工程部代經理,有權合理地調配工程部的內部運作。 2. 在當值期間應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離值班崗位。 3. 工程總值當班期間如需離崗,必須交代專人暫時頂替值班,隨身通信保 持暢通,以便聯絡。 4. 處理客戶和其它部門對工程方面的投訴和工程單時應及時,準確地將處 理事項及跟進結果記錄于值班本;遇到不能處理的事項,應及時向上級 領導匯報,請示領導指示。 5. 當值期間處理問題時如需涉及其它部門,須與相關部門當值主管聯系、 溝通,知會對方事情概要情況,必要時請求對方協助、支援及配合。 6. 當值期間發生非常事故,應把事故時間、內容、處理過程
2、、結果簡明扼 要地進行記錄,并配合責任系統填寫好動力、設備事故(故障)報告 表 (見“動力、設備故障(事故)應急處理規定”6.1) 。 7. 如遇突發事故,大面積停水、停電、水管爆裂、火警及空調出現問題等, 須馬上報告上級和公司領導,同時按照事故應急處理方案組織人員進行 應急搶險。 8. 工程維修單及相關投訴的受理: 8.1 收到維修單或相關投訴,應及時通知相關系統到現場核實和處理。 8.2 應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下單人或投訴客戶,并按工程部總值受理電話 記錄表 (見 10.1)及無償/有償工程維修單記錄表 (該記錄為電子文檔) (見 10.2)內容如實填寫。 8.3 如維修單項目、 內容或投訴不屬實, 應向下單人或投訴人做好解釋工作, 并做好記錄。 8.4 如當班不能解決的維修單或投訴應做好交班記錄,由下一班進行跟進, 直至妥善處理為止。 9. 當值期間,在確保部門各系統正常協調地運作的同時,如相關部門需要 本部門提供協助,應積極安排相關人員配合。 注:除處理緊急情況外,現客戶投訴均經客戶服務部受理后轉工程部處理。 10. 相關記錄 10.1 工程部總值受理電話記錄表 (ZJWY/GC/表 044) 10.2 無償/有償工程維修單記錄表 (ZJWY/GC/表 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