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部工程部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制度 1. 交班人員應提前 30 分種做好準備,做到記錄齊全,搞好衛生工作。 2. 接班人員應提前 15 分鐘到崗,查閱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檢查并詢問系 統設備運行情況,檢查衛生情況,交班人員必須交清當班的運行方式和設 備運行情況。 3. 上班前不準飲酒,酒后不得接班,交班人員有權拒絕交班,并報領導處理。 4. 在處理事故或執行重要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 接班人員可在當班人員的 要求和主持下,協助處理事故, 如果事故一時難以處理完畢, 在征得接 班主管或上級同意后可進行交接班。 5. 交班時間發生事故時由交班主管指揮,接班主管協助,接班后發生事故由 當班負責(交接
2、雙方主管簽名后為接班) 。 6. 交接班時要嚴肅認真,做到“十交” 、 “五不接” 。 “十交”是:交操作、交任務和指示、交問題、交工具、交記錄、交質量、 交設備、交經驗、交指標、交安全和衛生。 “五不接” 是:工具資料不齊不接、衛生不好不接、記錄不清楚不齊全不接、 操作情況交待不清不接、操作任務交待不清楚不接。 7. 交接班內容: 查明交班記錄及運行記錄。 查點工具、鎖匙及有關資料。 查看上級的有關指令。 交清操作情況和操作任務。 交清有關安全的一切注意事項。 在交接班時如有疑問,應與交接班人一起巡視設備的運行情況。 8. 值班人員將當班情況記錄在工程部交接班記錄表上(見 9.1) ,認真 做好交接班工作。 9. 相關記錄 9.1工程部交接班記錄表 (ZJWY/GC/表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