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設備標識的管理規定設備標識的管理規定 1. 1. 目的目的 1.1 通過對廣場所有的設備設施進行規范管理,從而提高設備設施的運行可靠 性, 防止標識不清造成誤操作, 以及為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提供快捷和便利。 2. 2. 范圍范圍 2.1 適用于廣場所有設備設施的標識管理。 3. 3. 職責職責 3.1 為便于識別和區分,工程部負責按規范標準以對設備設施及其狀態的標識 作出明確的規定。 3.2 工程部各系統工程師負責組織實施分管設備設施的標識工作。 4. 4. 管理規定管理規定 4.1 設備設施的狀態標識。 4.1.1 設備設施的狀態分運行、檢修、備用、停用四類,由各系統工程師根據 本系統設備
2、設施的實際情況制定標識的實施計劃和安排人員進行統計, 由工 程部經理審核后統一制作。 4.1.2 制作完畢后,由各系統負責組織人員將標識固定,粘貼或懸掛在相關的 設備設施上(旁) ,注意標識醒目。 4.2 設備設施的標識規定 4.2.1 各類設備房門口應掛有相應的標識牌。 4.2.2 對有故障的設備和處于維修狀態的設備設施, 應懸掛 “正在維修” 或 “禁 止使用”的標識。 4.2.3 對特殊情況下的緊急維修,應用護攔或其它方式加以標識。 4.2.4 對高低壓電氣設備狀態的標識,應按照供電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 4.2.5 對各系統的末端設備設施(包括控制電箱)應標明前一級及后一級設備 和供電方
3、式 。 4.2.6 各設備房應懸掛相應的操作規程。 4.2.7 各設備設施控制盤面的英語標識應譯成漢語。 4.2.8 水泵、電機、各類管道每年按新舊情況翻新一次,翻新標準按原色翻新, 翻新時間由各系統自定,但必須做好記錄。 4.2.9 設備編號: 序號 設備設施名稱 代號 1 高壓柜 GYG 2 低壓柜 DYG 3 配電箱 PDX 4 發電機 FDJ 5 變壓器 BYQ 6 直電梯 ZDT 7 恒壓泵 HB 8 噴淋泵 PB 9 消防栓泵 XSB 10 給水泵 GSB 11 排污泵 PWB 12 冷凍泵 LDB 13 冷卻泵 LQB 14 送風機 SFJ 15 排煙風機 PYJ 16 排風機 PFJ 17 盤管機 PGJ 18 油煙機 YYJ 19 風柜 FG 20 冷卻塔 LQT 21 新風機 XFJ 22 冷水機組 LJZ 23 分體空調 FTJ 24 膨脹水箱 PZSX 25 電子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