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項目前期評審操作指引 一、目的 本制度明確并規范了新項目評審的操作流程、權責劃分、審批權限及工作要求,是開展新項目 評審工作的制度依據,保證集團總部及各公司按照“三個漏斗”的要求獲取“四高”(高利潤、高周 轉、高杠桿、高溢價)的優質項目,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根據集團業務發展情況適時修訂。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投資發展中心,各公司(含區域公司、商業發展公司、集團建設等,下同) 可參照執行。 三、評審原則 1、總體原則:三個漏斗,即戰略漏斗、市場漏斗、財務漏斗。 2、原則上自制度發布之日起不再接受紙質的簽字表單或文件,必須走OA流程; 3、每個審批流必須按要求插入必備附件和必備
2、關聯表單,否則直接回退; 3、相關指標必須符合控管標準,不符合控管的須做特殊說明; 4、支持并鼓勵工作前置和并聯工作,但不得跨流程節點開展最終評審; 5、必須符合各流程審批的時間要求; 6、違反上述評審原則,給予經辦人以經濟處罰。 四、評審流程及評審要求 1、評審流程 2、各作業階段的評審內容及要求 2.1 項目初判階段 2.1.1 評審內容: 2.1.1.1 必須按投資發展中心管理辦法規定的專屬區域上報土地信息,對非專屬區域的上報地 塊須作專項說明且征得專屬區域負責人同意,方可開展后續工作; 2.1.1.2須每月 10 號前上報調整后的 專屬區域土地計劃表 (調整優化部分顏色字體或高亮表達)
3、, 該表應分成三個結構:已掛牌、當季即將掛牌、其他土地信息; 2.1.1.3鼓勵前置及并聯開展研判工作,建議盡可能的前置、前置、再前置; 2.1.1.4原則上不接受跨度3 個月以上的地塊初判申請,可調整相關經濟指標的地塊除外; 2.1.1.5對于已掛牌及當季的土地信息須及時上OA進行審批,并嚴格按照初判申請表的格式填寫完 整,對于填寫不完整或明顯錯誤的,可直接回退要求重新填寫; 2.1.1.6地塊初判申請表上OA后三天必須出具拓展作業時間控制表(必須關聯地塊初判申請表) 并嚴格按照控制表開展工作; 2.1.1.7發起地塊初判申請表必須插入附件:地塊紅線圖或圖則(強制)、區域用地規劃圖 (非強制) 及規劃設計條件(強制),附件不全的可直接回退; 2.1.1.8為強化拓展人員對地塊信息、進度等動態的掌握程度,要求各拓展人員使用意向地塊進展 狀況及工作計劃表每周對所上報地塊進行動態信息匯總并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