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編號 名稱 房地產項目定位管理制度 版本 A/1 共 5 頁 編制 XXX 修改 XXX 審核 批準 生效期 房地產項目定位管理制度(試行)房地產項目定位管理制度(試行) 1 目的目的 適應集團公司業務規模發展,規范對項目定位的論證,控制經營風險,提升集團公司競 爭力。 2 范圍范圍 適用于集團公司全資擁有、控股或相對控股的房地產公司。 3 職責職責 3.1 集團企劃部負責本制度的制訂、修改、指導和監督; 3.2 集團公司全資擁有、控股或相對控股的房地產公司第一負責人負責執行本制度; 3.3 本制度解釋權歸企劃部。 4 方法和過程控制方法和過程控制 4.1 稱代釋義稱
2、代釋義 本制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簡稱具有如下特定意義: 4.1.1 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指 XX 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4.1.2 一線公司一線公司:指集團公司全資擁有、控股或相對控股的房地產公司 4.1.3 企劃部:企劃部:指集團企劃部 4.1.4 一線公司項目定位小組:一線公司項目定位小組:指一線公司成立的負責完成項目定位工作的組織; 集團定位協助小組:集團定位協助小組:指集團公司協助、協調推進一線公司項目定位工作的組織。 4.2 “定位”釋義“定位”釋義 4.2.1 本制度包含“項目定位”與“項目定位細化”二部分。 4.2.2 “項目定位”對市場和項目目標客戶及其需求進行分析,并導入
3、項目發展主題及 產品組合。以支持規劃設計工作的開展。由項目定位報告體現。 4.2.3 “項目定位細化”以 “項目定位” 為基礎,細化產品特征并補充說明賣場等特點。 以進一步支持方案設計工作。由項目定位細化報告體現。 4.3 制度要點制度要點 4.3.1 項目定位報告和項目定位細化報告的牽頭完成牽頭完成責任部門是一線公司營責任部門是一線公司營 銷部銷部。并由營銷部最遲在項目簽約后 2 日內,組織設計、工程、財務等相關部門人員成立一 線公司項目定位小組,組長由一線公司總經理或主管副總擔任。 4.3.2 一線公司項目定位小組應在項目簽約后 60 天內 (特殊項目按其 “新項目聽證會” 確定之計劃時間)出臺項目定位報告交企劃部。由企劃部立即郵件轉呈集團定位協助小 組成員, 并在 5 個工作日內, 組織集團公司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召開 “定位評審會” 評審。 4.3.3 企劃部應會同“集團定位協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