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財務會計管理基本制度財務會計管理基本制度 (試行稿) 第一章第一章 總總 則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的財務核算工作,規范公司的各種 財務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 中華人民共和 國會計法 、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 度,并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本部、公司所屬各級全資、 控股企業及酒店等。 第二章第二章 財務會計管理的原則及目標財務會計管理的原則及目標 第三條 公司財務會計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和健全 企業財務內控制度,搞好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嚴格執行國家 規定的各項財務收支項目和標準,全面、及時和真實的反映 公司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依法
2、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 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 第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任務和目的:合理有效籌集、 募集資金,以相應的資金結構支持公司戰略發展;嚴格遵守 各項財經紀律,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科學、高效地運用和 分配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 第五條 公司的財務會計管理工作應當服從和服務于 公司財務管理的原則及目標。 第三章第三章 財務會計管理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財務會計管理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是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的決策 機構,其權責為: (一)制訂公司發展戰略、規劃、報股東會審定后實施; 審訂公司經營班子提交年度經營目標、工作計劃; (二)制訂公司利潤分配方案、
3、彌補虧損方案,報股東 會審定后實施; (三)依照法定程序收取公司對外投資收益; (四)制訂本公司清算、重組、并購和股權轉讓、受讓 及減持方案;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債券或其 他證券方案; 制訂公司對外擔保方案, 報股東會審定后實施; (五)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解散以及不良資產處 置等事項提出方案,經股東會批準后實施; (六)決定公司對外捐贈、贊助事項; (七)根據公司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財務負 責人; (八)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或公司股東會授予的 其他職權。 第七條 總經理對財務管理工作的領導職責: (一)領導擬訂公司的財務發展戰略和財務規劃,領導 擬訂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二)領導擬訂、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融資、投資 方案。 (三)領導擬訂、實施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 案。 (四)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公司日常財務活動進行決 策并承擔責任。 (五)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