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新項目發展管理制度房地產新項目發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前言前言 一、編制目的一、編制目的 為適應公司日益擴大的業務規模,規范對新項目的論證,提高決策效率,規 避投資風險,結合公司房地產開發業務規范等相關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資擁有、控股或相對控股的房地產分子公司和總公司發 展部(以下簡稱發展部)在開拓新項目過程中涉及立項報審、可行性研究報告報審、 城市發展和住宅市場調研報告報審及項目委員會審批等項工作范圍。 三、職責權屬三、職責權屬 、公司戰略委員會負責本制度的制訂、修改、指導和監督; 、本制度解釋權、修訂權歸公司戰略委員會所有。 第二
2、部分第二部分 操作規范操作規范 一、一、 部門職責部門職責 (一)(一) 項目委員會項目委員會 1、負責總公司發展部和分子公司新項目投資意向書 、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 告和城市發展和住宅市場調研報告的評估和決策意見審批; 2、負責組織召開新項目論證會; 3、負責合同文本或相關協議的審核。 (二)(二) 發展部發展部 1、負責新城市項目的拓展和投資意向書 、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城 市發展和住宅市場調研報告的編寫; 2、負責分子公司新項目的立項評審和投資可行性建議; (三)(三) 分子公司分子公司 負責分子公司管轄范圍內新項目的拓展和投資意向書 、 可行性研究報 告和城市發展和住宅市場調研報告的編
3、寫; (四)(四) 其他職能部門其他職能部門(工程系統、財務系統、研發系統、營銷策劃系統、行政辦公系統)(工程系統、財務系統、研發系統、營銷策劃系統、行政辦公系統) 負責出具所管轄系統專業評審意見; 二、新項目發展信息通報二、新項目發展信息通報 分子公司定期向項目委員會及發展部通報新項目概況和進展程度,發展部及 時匯總整理包括發展部負責的新城市項目拓展情況并在項目委員會月度例會上 通報;如遇特殊情況發生,分子公司必須及時通報發展部及項目委員會。 新項目發展信息通報制式格式參見附件 三、工作內容和流程三、工作內容和流程 (一)分子公司意向項目(一)分子公司意向項目 、適用于分子公司為發起方的項目。分子公司發起報審時,須向項目委員會 及發展部同時提交由分子公司編寫的項目投資意向書 ;發展部根據項目投 資意向書進行評估,個工作日內向項目委員會提交評估意見。 項目投資意向書模板詳見附件 、項目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