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酒店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酒店用電行為,保障酒店員工與客人的人身安全,制定本酒 店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高壓、低壓、發電、配電室是酒店的要害部位,禁止非專業 人員入內。 2、室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禁止會客、打鬧。 3、室內嚴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及無關物品,對消防器 材要隨時檢查,保持良好狀態。 4、值班人員在接班前和工作中禁止飲酒,要嚴守崗位,做到勤 看、勤聽、勤巡視,確保供電安全。 5、值班人員進行倒閘操作時,必須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 前必須建立工作票和記錄。 6、送電時,必須得到電器檢查、維修負責人的送電申請。電器 負責人要詢問是否解除有關肇事事宜,認為符合送電要求
2、后方可送 電。 7、嚴禁約時送電、停電,嚴禁非電管人員人下達停關電指令。 8、值班電話要隨時保持暢通。 9、對線路設備每季度檢測一次,查出問題及時檢修。雨季前必 須檢測一次避雷針,“五 一”、“十 一”、“新年”、“春節”等重大節假日 要對電器設備全面檢查。 酒店賓館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酒店賓館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酒店用電行為,保障酒店員工與客人的人身安全,制定 本酒店安全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 臥床吸煙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止住宿客人臥床吸煙行為,及時清除 煙頭等雜物,具體如下: 1、酒店應加強電氣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
3、、審批手續; (2)營業期間不應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作業; (3)不應在營業區、倉庫區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電熱器具; (4)非營業時間應關閉非必要的電器設備; (5)停送電時,應在確認安全后方可操作。 2、酒店應加強可燃物及明火設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嚴格內部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員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3)酒店內禁止帶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內禁止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 (5)服務區禁止使用溶劑汽油、可燃氣體做燃料的取暖爐具; (6)在客房的明顯部位應設置禁止臥床吸煙的警示文字和符號,制 止住宿客人臥床吸煙行為,及時清除煙頭等雜物; (7)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 的可燃物質,并設專人監督,禁止在運行中的管道、裝有易燃易爆的 容器和受力構件上進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應由氣象部門對有關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