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及操作程制度及操作程序序 Policies & Procedures 部 門 Department : 前廳部 提交人 Prepared by : 職 位 Position : 批 準 Approved by: 職 位 Position : 日 期 Date : 編 號 Policy No : FO / P&P-CON-01 生效日期 Effective Date: 年 月 日 分 送 Distribution 相關部門: 制度名稱 Policy :散客行李寄存和提取程序 1 目的 : 1.1 方便客人做短期的行李寄存; 1.2 為有需要的客人提供最大的方便,突出酒店的優質服務; 2 散客
2、行李寄存的分類 : 2.1 暫時寄存-當天寄存當天提取 2.2 過夜寄存-當天寄存隔天提取 2.3 長期寄存-寄存時間超過七天 3 行李寄存程序 : 3.1 當客人要求寄存行李時,行李生應首先詢問客人詳細的資料 包括:客人的姓名、房號、行李件數; 3.2 徵求客人的同意,請客人當面檢查行李有無損壞; 3.3 向客人說明酒店寄存行李的各項要求,如不得寄存貴重物品,化學物品,易碎物品 等; 3.4 詢問清楚是否有貴重物品和易碎物品,如現金、護照、金銀首飾和珠寶玉器等,如 有應禮貌地向客人解釋,並請客人為安全起見可以將貴重物品存放在酒店保險箱 內; 3.5 提醒客人將行李上鎖,對未上鎖的小件行李須在
3、客人面前用封條封好,對寄存易碎 物品應掛上“小心輕放”牌子; 3.6 行李生在長“行李寄存卡”的上下聯均填寫上有關資料,然後請客人在兩聯上都簽 名; 3.7 把寄存卡上下聯按虛線撕開,將帶繩的上聯繫在行李上,下聯交給客人作為領取 憑證; 3.8 詢問客人將領取的時間,向客人解釋領取行李的有關手續並請客人妥善保管行李 卡; 3.9 詢問客人將自行領取寄存行李或由他人代領,如果客人提出由他人代領時,請客人 把代領人姓名,單位或位址寫清楚,請客人通知代領人帶“行李寄存牌”的下聯和 證件來提取行李; 3.10 如客人的行李超過二件或以上,行李生要按數量另外填寫短“行李寄存卡”,系在 客人的每一件行李上,並用行李繩串在一起,以免混淆; 3.11 經辦的行李生在“行李寄存記錄本”上詳細登記有關資料,包括: 寄存的日期和時間、客人姓名、房號、行李的數量、“行李寄存卡”的編號、將領 取日期或時間、擺放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