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預結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制度用于地區公司的工程進度款、預結算及下屬公司的對外工程 結算管理及考核。 第二條預結算工作基本原則:實事求是、公平公正、保守機密。 第二章工程進度款審核 第三條工程部須在接到施工單位工程進度款申報表后 24 小時內完成審核, 報主管工程的公司領導或項目總經理 48 小時內審批完成后提交預決算部。 未按時間簽批的,每違反一次,給予責任人降三級工資的處分,一個月內 累計超過三次的責任人,一律給予開除處分,集團管理及監察中心考核。工程 部重復或提前申報、超報工程進度或進度資料與實際不符的,每次扣罰經辦人 1000 元、部門負責人 500 元,預決算部考核。性
2、質嚴重的給予責任人降三級工 資以上處分。 第四條預決算部在收齊進度款申報資料后,48 小時內 (不含對數時間) 必須 審核完畢并填報申請使用資金審批表送至合同管理部。施工單位對進度款金 額不認可的,預決算部應在上述時間內將有關資料一次性反饋給施工單位;施 工單位回復意見后,預決算部須在4小時內核算完畢,再與施工單位對數,直至 達成一致后 2 小時內交合同管理部。 未按上述時間簽批的,每違反一次,給予責任人降三級工資的處分,一個 月內累計超過三次的責任人,一律給予開除處分,集團管理及監察中心考核。 預決算部進度重復申報的,每次扣罰經辦人 1000 元、部門負責人 500 元; 計算錯誤造成當期進
3、度款超付 10%以上的或超付的沒在下期進度款扣回,每次 扣罰經辦人 1000 元、部門負責人 500 元。地區公司預決算審計部考核。性質嚴 重的給予責任人降三級工資以上處分。 第五條地區公司預決算審計部每月 30 日前對上月預決算部已審核的工程進 度款按份數不少于 10%的比例進行抽查審計。主要抽查各項目的主體、裝修、 園建、樁基礎、保溫、土石方等工程。未完成抽查比例的,扣罰部門負責 人 500 元,地區公司管理及監察部考核。 第六條工程款嚴禁超合同約定比例支付,特殊情況須按權限報批。 第三章工程結算 第七條工程部在主體工程竣工驗收(綜合驗收)后四個月內、其他專業工程竣 工驗收后三個月內將工程結算資料提交預決算部,未按時提交的,每次扣罰工 程部負責人 500 元;工程部在收到施工單位報送的工程結算資料后 20 天內完成 審核,每延期一天扣罰工程部項目經理、部門負責人500元,預決算審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