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稅計稅依據改革的方案建議房地產稅計稅依據改革的方案建議 一、房地產稅計稅依據改革的必要性 內外稅制不統一在現行內外分開、房土分開的房地產稅 制下,外資企業保有土地時的稅收成本幾乎為零,其稅負明 顯小于內資企業。這種“超國民待遇”雖在改革開放初期為 吸引外資起到了一定積極作用,但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今天, 尤其是我國加入 WTO 后,外資企業將在更多領域進入中國市 場,這種內外區別對待的房地產稅制將大大損害內資企業的的 利益,影響稅收的公平性性原則。 房地產稅制老化化 在世界主要國家已經實實行從價征收房地產稅的今今天,我 國仍以納稅人使用用土地的面積作為計稅依據據顯然不符合房 地產稅的發發展
2、趨勢。這種簡單的計征征方法雖然在操作上比較簡 簡便,但卻造成納稅人在保保有土地時的稅收成本明顯顯偏低, 致使納稅人可以不不在乎土地的稅收成本,低低效率地使用土 地。 目前前對房產雖是從價征收房產產稅,但過多依賴會計制度度 確認計稅依據的方法也存存在諸多問題。例如,由于于納稅人對 會計制度的理解解不同造成計稅依據的不統統一,由于房產取得 形式和和取得時間的不同造成計稅稅依據內容的不一致,等等等。 調節力度較弱 目前前房地產稅制調節力度較弱弱主要表現在對土地資源的 的調節上。與房產有限使用用的特性相比,土地具有長長期使用、 不可再生等特征征,因此土地是一種稀缺性性資源,其經濟價值 較房產產更高。而
3、在目前的房地產產稅制下,高價值的土地資資源 卻承擔著低水平的稅負負,房地產稅制對土地資源源的調節力度 較弱。如 20001XX 年間,全國房房產保有環節的稅收收入平平均 為億元,遠遠高于同期期土地保有環節的億元的收收入。也就是 說土地在現行行稅制下的稅負水平相對較較低,現有房地產稅不 能對地地產稅計稅依據改革的方案案建議歡迎您訪問范,文,家地 資源進行有效調節節。 組織收入職能較弱 看看,近年來我國房地產稅收收入增速非常緩慢。20001XX 年房 地產稅收入入的環比平均增長速度只有有%,且增長速度在 20002 年后呈下降趨勢。同階階段,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資以平均每年 25%以上的的速度增長,房地產市場發發展日益繁榮。按照一般規規 律,稅收收入與經濟發展展應呈正比例的協調發展關關系,而目 前房地產稅收入入的緩慢增長與全國房地產產市場的快速發展 非常不協協調。房地產稅收入沒有因因房地產市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