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地籍和房屋農村地籍和房屋調查調查技術質量管控技術質量管控方案方案 一一、技術路線與方法、技術路線與方法 (一)主要技術依據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GB/T 21010-2007) 地籍調查規程 (TD/T 1001-2012) 房產測量規范 () 城鎮地籍數據庫標準 (TD/T 1015-2007) 國務院令第656號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國土資源部關于啟用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試行)的通知(國 土資發201525號) 農村地籍和房屋調查技術方案(試行) (二)技術路線 按照農村地籍和房屋調查技術方案(試行) 的要求,以滿 足墾區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和不動產登記發證為出發點,立足 于已有的工作
2、基礎,嚴格依據國家有關調查規程和標準,充分利 用已有的土地調查成果和登記成果,通過外業調查、復核審查、 內業建庫,完成宅基地和建設用地及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和構筑物 的權屬調查和測量等工作,為墾區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不動產登 記提供依據。 (三)調查方法 農村地籍和房屋調查方法的選擇要充分兼顧土地確權登記發 證和不動產統一登記的需要,以充分保護土地權益、維護交易安 全為基礎,統籌考慮基礎條件、工作需求和經濟技術可行性,避 免重復投入,因事、因地、因物,審慎科學地選擇符合本地區實 際的調查方法。原則上,選定試點區域要有典型性、代表性,在 試點地區采用兩種以上調查方法開展調查工作,根據不同條件, 特別是
3、房屋調查的資料情況和測量成果的矢量化情況,選擇不同 的農村地籍和房屋調查的結合方式,形成不同條件下采取的調查 方法。 二二、工作程序和內容、工作程序和內容 墾區農村地籍調查和房屋調查工作主要包括:準備工作、權 屬調查、地籍測量、房屋調查、數據庫建設、成果整理歸檔和成 果輸出等內容。 (一)準備工作 準備工作主要包括組織準備、資料收集、技術設計、表冊與 工具器材準備、隊伍落實和人員培訓等。試點單位應圍繞墾區土 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和不動產登記工作目標,周密部署,協調溝 通有關部門配合工作。調查前,應系統收集整理土地及房屋權屬 來源資料,開展實地踏勘、資料分析等,并結合工作基礎,做好 技術設計,準備調查所需的表冊與工具器材,落實調查人員和隊 伍。 權屬調查應由國土部門組織,溝通協調房產管理部門,發揮 農場、管理區、作業站等基層組織力量,共同配合完成,也可選 擇專業隊伍、聘任房產管理部門、農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