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公司建筑公司 技術創新管理規定技術創新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技術創新 工作管理,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加強技術創新工作與 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的有機結合和相互促進,加快科技成果向工程 應用技術的轉化,根據建設部建筑業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管理 辦法 、 工程建設工法管理辦法 (建質20 xx145號) 有關文件, 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 技術創新工作主要內容和指標 第二條 技術創新工作主要內容 一、工法編制及省級、國家級工法的申報、創建。 二、市、省、國家級新技術應用示范工程立項、實施和評審。 三、省級、國家級建筑業技術創新獎等
2、獎項的申報、創建。 四、專利(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申報、創建和保護 期內的保護管理。 五、市級、省級、國家級科技進步獎的申報、創建。 六、市級、省級企業技術創新重點項目計劃立項、鑒定、退 稅工作。 七、工程實用技術的研究、實施、編寫、提升、內部評審和 推廣應用。 表一、公司技術創新工作主要指標 序號 獎項名稱 指 標 1 國家級科技進步獎 每8年1個 2 省級科技進步獎 每5年1個 3 科技進步獎 每5年1個 4 發明專利 每4年1個 5 實用新型專利 每年2個 6 國家級工法 每2年1個 7 省級工法 每年5個 8 企業級工法 每年8個 9 企業技術創新重點項目 每年5個(立 項) 1
3、0 國家級建筑業技術創新獎 每5年1個 11 建筑業技術創新獎 每年4個 第三章 技術創新工作的實施 第三條 公司技術中心負責公司范圍內的技術創新工作實 施組織和指導,以及對各分公司技術創新指標完成情況的檢查落 實和獎罰。 第四條 各分公司技術分中心負責該分公司范圍內的技術 創新工作的組織實施和指標落實,負責下轄各項目部的技術創新 工作的指導。各分公司應根據本辦法制定該分公司的技術創新工 作實施細則,報公司技術中心批準和備案,并負責檢查落實和獎 罰。 第五條 技術創新工作實施措施 一、各分公司技術分中心每年 3 月 15 日前將該分公司技術創 新年度計劃上報公司技術中心,由公司技術中心綜合協調后發布 當年技術創新計劃并監督落實。 二、公司技術中心通過例會和專題講座等形式對各分公司的 技術創新工作進行專題指導,把好審查關,提高各分公司的技術 創新能力,提高技術成果水平。 三、工法編制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