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員員 工工 手手 冊冊 總經理致辭 歡迎您加入我們的群體。 歐力物業有限責任公司以良好的聲譽、 嚴格的管理成為全體員工和榮耀的支點。 請盡情釋放你的智慧和才能, 從一點一滴做起,展現你最精干的風采,成為又一名讓我們引以為榮的員工。 總經理 第一章 勞動管理 本章根據國家及各級政府的有關法令、法規和有關條例,結合本物業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 (一)錄用 1招聘員工必須符合物業公司的錄用標準,新招員工必須自費到桂林市衛生防疫站體檢合格后方可錄用。公司 員工每年定期體檢一次,凡發現患有傳染病的,物業公司將酌情調整患者的崗位或要求其停職治療,以保證物業 公司員工及業主/住戶的衛生安全。 2員工從錄
2、用之日起,有三到六個月的試用期,工作表現合格者,將轉為物業公司正式合同/協議制員工,工作 表現不合格,物業公司視情況延長試用期或不予以錄用,工作表現優秀者,由用人部門提出申請,經物業公司審 批可提前結束試用期轉為正式合同/協議制員工。 (二)勞動合同 物業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勞動協議制。勞動合同/勞動協議是物業公司與從業人員在自愿的基礎上確定勞動關 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勞動協議依法訂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 定的義務。其合同分為兩種: 1 勞動合同: 2 勞動協議; 3 合同期限為一到三年,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無異議,則辦理續簽合同手續。 (三)辭職,辭退
3、與終止合同 1 物業公司與員工都有權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協議。 所有員工在試用期內, 書面通知要在辭退或辭職前七天提出; 試用期后,書面通知要在辭職或辭退前一個月提出。否則,應以相應的工資作補償。合同期內,員工如嚴重違反 物業公司規章制度,物業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不付任何補償金。 2凡辭職,辭退或終止合同的員工,必須交還物業公司所發工作證、員工手冊、辦公室鑰匙、工具、勞防用品、 備用金(如有)等物品后,方可辦理退工手續,不能全部交還所配物品者,必須賠償,并不予發給任何離職證明。 如因移交不清,致使企業利益受損害者,概由離職員工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或視情況需要循法律途徑解決。離職最 2 后的工資將以現金一次支付給本人。 3凡辭職的正式員工,應自離開物業公司之日起一周內辦理完退工手續。終止合同的員工,按國家規定辦理。 第二章 員工福利待遇 (一)工作時間 1員工每天工作八小時(就餐時間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