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景觀工程管理規定景觀工程管理規定 為了進一步提高技術管理水平和項目管理水平,讓客戶購買放心的、 舒心的產品,參與工程的發包人、承包人在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規 定的前提下,制定本規定。 一、圖紙會審 1、開工前,施工方有責任對施工圖說進行詳細的審查,必須認真組 織其內部的審閱工作,在收到施工圖說 5 天內,形成書面讀圖意見提 交建設方。如由于圖紙審查不嚴,造成工程返工,一切損失由施工方 承擔。施工方的審圖工作對以下內容負責,由于工作不到位,審圖不 嚴,造成工程返工,其工期損失和經濟損失概由施工方承擔。 (1)圖說文件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范和強制性標準條文的要求; (2)圖說是否齊全、清楚、明確;
2、圖示尺寸、坐標、標高是否有誤; 管線交叉點、道路交叉點是否無矛盾; (3)市政管線、景觀照明、綠化給排水、水景、綠化等不同專業之 間應統一,如出現矛盾,施工方須及時提出建議性修改方案; (4)有無功能、使用、安全等問題; (5)對新技術、新做法進行可行性分析。 (6)有無使用功能、結構安全方面的常識性錯誤; 如承包人未按本條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內審書面意見,罰款 500 元。 2、施工方須由其公司總工程師參加建設方組織的設計交底和圖紙會 審會,并由施工方項目部做好記錄,編寫紀要,在 2 天內經其項目經 理及技術負責人審核后,提交與會各方審核簽章,在 5 天內返還項目 參建各方。 承包人各專業技
3、術負責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參加設計交底 會,否則處以 500 元/人次的罰款。 3、施工方對圖紙不理解或存在疑問,對于原施工圖中有專業間矛盾、 尺寸錯誤、圖紙不符、功能性問題、不符合國家強制性規范等應發現 的問題,承包人應在工序開始前及時向建設方提交書面技術洽商單, 建設方 5 天內核實并書面答復。若施工方擅作主張,隱瞞不報或推諉 為按圖施工,建設方要追究其不作為責任,除無條件整改外,并承擔 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4、施工方根據自己的知識、經驗在圖紙審查和施工時,對可能發生 缺陷的部分,應及時將情況如實報告建設方。如建設方在施工方提出 報告后, 仍堅持按原設計施工, 施工方應予執行, 但對此產生的后果, 施工方不負責任。 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 1、項目開工前 7 天內,承包人必須按照施工圖、現場實際情況及投 標承諾書報送施工組織設計;在分部、分項工程開工前 7 天內報送專 項施工方案。如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