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33 目 錄 1、施工測量復核制度 1 2、施工圖現場核對制度 2 3、施工技術交底制度 4 4、開工報告申請制度 5 5、勞務用工管理制度 7 6、檢查表、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檢查、申報和簽認制度 8 7、隱蔽工程及關鍵部位驗收制度 9 8、成品、半成品保護制度 10 9、材料、設備、構配件檢驗、儲存管理制度 11 0、關鍵崗位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12 1、質量事故報告、調查和處理制度 13 2、施工工藝流程設計、試驗制度 15 3、質量信息管理制度 17 4、質量教育和培訓制度 18 5、基礎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20 6、施工日志填寫制度 21 7、工程質量檢查整改制度 22
2、8、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 24 9、質量例會制度 25 0、工程隊質量“三檢制”制度 26 2 / 33 1、驗工質量簽證制度 28 2、勞務用工上崗制度 30 3、工程質量獎懲制度 31 4、施工調查制度 35 5、 質量責任追究制度 37 6、 圖紙會審制度 39 7、資料管理制度 42 1、施工測量復核制度 1、施工測量用的儀器、鋼卷尺等必須要進行校驗,確保誤差在規范之內, 沒有進行校驗的儀器不能直接使用,包括新購的儀器應先校驗再使用。儀器校 驗必須在國家規定有校驗資質的計量單位進行,并出據合格證,方可使用。 2、測量人員按照工程測量的有關規定,對本管段內所有 GPS 點、導線點、 水準
3、點及各部位施工測量放樣進行復核,并向有關部門報送測量資料。 3、施工測量必須進行復核,先進行外業測量復核,然后進行外業記錄復核、 再進行內業計算復核。外業測量必須經第二人換手復核,外業測量資料,必須 經過第二人復核;內業測量成果,必須二人獨立計算、相互核對。復核要認真、 詳細,記錄準確。 4、測量復核分工要明確,誰視鏡、誰視點、誰記錄,必須在記錄上簽字認 可。 5、復測的埋設點應考慮施工中無意的損壞,應選擇在永久、堅固、穩定的 地方埋設,并根據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復查及校準,防止各種因素引起的變化, 造成樁橛移動或下沉,致使施工定位測量時誤用造成損失。 6、測量工作中的各項計算,應進行換方法計算,均應由兩組獨立進行;計 算過程中應及時校核,發現問題應及時檢查,找出原因。 3 / 33 7、測量記錄、計算成果和圖表,應記錄清楚,簽署完善,并應復核和檢算, 未經復核和檢算的資料嚴禁使用。 2、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