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步行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步行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公文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制度 (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 匯編部門:公司行政部 匯編時間:二一二年五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第一條 為了實現公司公文處理工作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制度 化,提高公文處理的質量和效率,保證公文的嚴肅性,根據國家行 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第二條 公文處理必須做到及時、準確、安全、規范,必須嚴格 執行有關保密法規,確保公司商業秘密的安全。 第三條第三條 公司各部門應當高度重視公文處理工作, 遵守本制度并 加強對公文處理工作的領導和檢查。經常深入實際、調查研究,養成 實事求是和認真負責的工
2、作作風,提高公文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建立收發文記錄,發文部門必須填寫發文簿,收文部門必須對收到資 料進行收文登記。 第四條第四條 公司行政部是公文處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主管公司并指 導各部門公文處理工作,負責公司公文的統一收發、分辦、傳遞、用 印、立卷、歸檔和銷毀。 第五條第五條 凡以公司名義行文的一切書面文件(含電子文件) ,均 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公文種類 第六條第六條 公司常用公文種類主要包括: (一) 決定:用于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安排。 (二) 意見:用于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三) 通知:用于任免干部,傳達上級指示,轉發上級和不相隸 屬有關單位的公文, 發布要求各部
3、門辦理和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者共 同執行的事項。 (四) 通報:用于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交流重 要情況。 (五) 報告:用于向上級匯報工作、反映情況、答復上級有關單 位的詢問。 (六) 請示:用于向上級或有關單位請求指示、批準。 (七) 批復:用于公司回復有關單位的請示。 (八) 制度(辦法) :用于發布公司的規范經營管理等行為的規 章制度,用于對特定范圍內工作和事務制定具有約束力的行為規范。 (九) 函: 用于公司與其他不相隸屬的單位之間商洽工作、 詢問 和答復問題, 向與公司無隸屬關系的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請求批準相關 事項等。 (十) 會議紀要: 用于記載和傳達公司內各有關重要會議主要精 神和議定的事項。 第七條第七條 公文按照行文方向分為: 上行文:指下級機關向所屬上級機關的發文,如請示、報告。 平行文:指平行機關或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的發文,主要是函, 也包括一些紀要。 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