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員工考核制度 一、員工日常考核 為客觀地評價員工的日常工作表現, 提高公司對員工獎懲的準確性, 更好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以部門為單位進行考核,由領班(包括主任、工程師)對員工每天工作表現考核評分 一次(綜合部分由部門主管直接考核),部門主管每周審核一次,人事部每月匯總一次。公司將 根據考核的累積成績獎懲員工。 (二)考核內容 考核以考核標準為依據,內容包括通用部分和業務部分。通用部分包括普通員工考核通用部分, 領班及領班以上職位員工考核通用部分。 對普通員工考核的通用部分內容包括:服務意識、儀容儀表、行為舉止、考勤、紀律五方面。 對領班及領班以上職位員工考核的通用
2、部分內容包括: 服務意識、 責任心和工作態度、 管理能力、 以身作則、表達能力、團結協調、出勤率七方面。 業務部分考核以各部門的考核標準為依據。 (三)評分比例 每天考核滿分為 100 分,通用部分占 30 分,業務部分占 70 分。 (四)獎懲 1、 處罰 當天考核扣分 10 至 19 分,扣當月浮動工資 20%;當天考核扣分達 20 分,扣當月浮動工資 40%; 當月考核扣分達 30 分,扣當月浮動工資 20%(已扣浮動工資的不重復扣分)。考核實行當天考 核連帶責任制。 (1) 負連帶責任的范圍(注:甲、乙、丙類過失見 后附的獎勵制度) 因下列原因之一,員工犯乙類或丙類過失,或因員工過失造
3、成重大事故,如停水、電、空調,爆 水管,重大設備事故,治安消防事故,重大投訴,公司財物重大損失等,該員工直接上級、間接 上級直至公司主領導均應負連帶責任: A、 應對員工培訓的,主管沒有培訓好,員工工作技能差; B、 主管責任心不強,巡查不到位,監管不力; C、 主管指導無方或指導不當; D、 一天內兩個員工重復犯同樣錯誤。 (2) 應負連帶責任的按直接責任人平均被扣金額的 30%扣罰。 (3) 管理層級別越高,發現問題時對當事人扣分的 分值越高,部門主管加 1 倍扣分,公司領導(包括人事部檢查人員)加 2 倍扣分(甲、乙、丙類 過失分別扣 5、10、20 分不加倍)。 (4) 管理層員工如發現并已處理下屬的違紀或工作 失誤,其本人不負連帶責任。 2、 獎勵 符合公司獎勵標準的,可以按獎勵程序進行獎勵。獎勵分為即時獎勵和每半年的固定獎勵: (1) 即時獎勵。員工有出色表現的,給予部門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