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開發公司資金管理制度房地產開發公司資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強對資金(本制度僅指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支的監督和管理,保證經營運作對資金的需求,降低資金成本,提 高資金利潤率,保證資金安全。 二、管理方式 資金實行計劃管理,每月末 28 日編制下月資金來源、運用計劃,內容包括收入計劃、支出計劃。收入計劃包括現銷收 入、貸款回收、欠款回收、對外融資、學校收費資金流入及其他收入(物業指管理費、水電暖及勞務);支出計劃包 括工程進度款、 材料款 (工程款和材料款單項當月累計支出 5000 元及以上, 材料付款根據審批通過的采購計劃編制) 、 工資、期間費用以及資本性支出、歸還借款、向外借款、投
2、資等,其中資本性支出要報集團批準。資金計劃每月由財 務部初審匯總并經總經理審核平衡后報集團審批。 三、收款管理 1、收取任何款項必須開具收款收據,收取房款時要審核成交價格及審批單。 2、收據和發票實行登記和銷號制度,控制收據和發票的數量和編號,定期查對已蓋章未使用的收據、發票,防止短缺、 遺失,保證所有收入的及時入帳,已使用過的收據和發票要清點、登記、保存。 四、付款管理 1、付款內容:主要包括工程款、材料款、辦公用具、固定資產購置、稅款、借款、工資和日常開支。 2、付款辦理:財務根據集團審批的資金計劃籌措調度,安排付款。付款的必須手續齊全,收款方名稱必須與合同簽約 方、資金實收方、發票開具方
3、四相符;特殊情況下有不相符的,必須由合同簽約方即合同收款方出具付款委托書, 寫清原因及責任歸屬。付款時不得開具空白支票和空頭支票;需要開具限額支票的,限額不得高于借款額。付款后附 件單據要加蓋付訖章,避免重復報銷。 3、合同簽訂要考慮采購量及付款時間的控制問題,延緩資金的支出,最大限度利用現有資金,減少融資成本。 4、公司對學校借款、撥款依據學期經營費用計劃下撥,預算外部分需報經學校董事會和集團批準。 5、總經理及財務部經理必須認真履行審核簽字手續,了解資金的來龍去脈。 五、對外借款、擔保管理 對外借款及擔保要經集團批準,必要時簽有關協議,視情況要求提供有效的抵押物件。公司原則上不向員工提供非公 借款及向本單位以外人員借款。財務部負責對借款的跟蹤及催收。 六、投資管理 公司可根據發展需要結合資金情況向董事會提出對外進行短期或長期投資建議,經董事會書面批準后才可實施。 七、備用金 公司根據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