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一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節 財務計劃管理 第一條 根據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對酒店經營目標的要求, 在酒店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市場 及酒店經營情況調查分析的基礎上, 提出酒店全年經營計劃大綱; 各部門根據經營計劃大綱 編制各自的經營計劃,經酒店管理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報酒店集團,集團總部審批后,由酒店 財務部匯總編制酒店財務計劃。 第二條 酒店財務計劃主要包括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現金收支計劃,外匯收支計 劃,還本付息計劃,人員編制和工時利用計劃等。 1. 經營計劃的制訂,要以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的管理目標為依據,以市場客源、價格等 方面的變化和在上年費用支出的水平為基礎,結合物價上升指數并考慮酒店
2、經營支出的水 平,在酒店總經理的領導下,通過市場營銷部、房務部、餐飲部、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集體 討論確定。 2. 資本支出計劃的制訂, 要根據酒店實際情況和工程部專業人員提出的維修改造計劃以 及各部門提出的設備購置計劃, 由財務部匯總編制。 財務部根據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的指示, 按照計劃的現金需要數量,編制成表后報酒店集團與集團總部批準。 3. 現金收支計劃的制訂,要根據經營計劃,資本性支出計劃,還本付息計劃,外匯收支 計劃等由財務部編制,報酒店總經理送酒店集團和集團總部批準。 4. 下年度的經營計劃編制時間在每年 10-11 月完成。 第三條 財務計劃報集團總部和酒店集團批準后, 由酒店管理
3、班子委托財務部將計劃指標 下達到各個部門。酒店管理班子將按周、按月考核計劃完成的情況,并根據市場經營預測的 情況,不斷地調整周、月、年的計劃。在財務計劃執行過程中,按時間劃分成年度計劃、三 個月預測計劃和本月調整計劃。 第四條 為保證支付的合理性、 經濟性, 在資本支出計劃超過規定標準時要報酒店集團和 集團總部批準; 酒店財務部要按財務計劃審批每一筆支出, 對沒有列入計劃的臨時急需開支, 則需根據情況報酒店集團或集團總部批準。 第二節 會計核算原則 第五條 酒店的會計核算工作是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 法規、 條例的有關規定制訂酒店會 計制度和核算程序。 第六條 會計年度按公歷年度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確定。 第七條 會計核算采用“權責發生制”。 第八條 會計記帳采用借貸記帳法。 第九條 酒店的會計憑證、 會計賬簿、 會計報表等各種會計記錄都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經 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