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興海公司規章制度興海公司規章制度 一、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范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 性,特訂立本制度: 公司員工工資實行基本工資、職務工資、職稱工資、考勤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1、員工工資每月 10 日準時發放,遇節假日順延。 2、職稱工資標準: 高級職稱(包括大學本科):150 元/月 中級職稱(包括大專學歷):100 元/月 初級職稱(包括中專學歷):50 元/月 3、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滿一年每月 50 元,以后按 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二、考 勤 制 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2、當年 6 月-9 月早上 8 點-12 點,下午 2:30-6 點,售房部 下午值班到 7 點;10 月-次年 5 月 30 日,早上 8:30-12 點,下午 2:30-5:30 點。按時上下班,不 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上下班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制度。考勤記錄由辦公室負責統計,每天早上到辦公室由本 人簽到。 3、遲到、早退超過 15 分鐘,則一次扣款 50 元,超過半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 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 100 元,每月曠工三天當自動離職。 4、請假一天的,售房部由經理批準,辦公室上班的由辦公室主任批準,一天以上由馬總批準。 5、不請假者按
3、曠工對待,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6、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 26 天(工程部 28 天)為滿勤,連續 12 個月滿勤為年滿 勤,獎為 1000 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注:售房部、辦公室一月休息 四天,工程部一月休息 2 天) 7、節假日放假售房部必須留兩人值班,輪休。 7、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辦公室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 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 三、衛生制度:各部門每天要打掃衛生,每星期一各部門進行一次大掃除。 四、旅游制度:不滿一年的不考慮,留公司值班。 五、本制度 20 xx 年 9 月 15 日執行。 民和興海房地產公司 二零 XX 年九月十四日 勞勞 動動 管理管理 規規 章章 制制 度度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第三章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