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裝專賣店規章制度男裝專賣店規章制度 篇一:服裝專賣店管理制度 服裝商場管理制度 一 試用轉正 1.本商場鋪確定新錄用員工的試用期為 3 天,每天直落。如錄取按新員工入職 待遇標準計算 3 天工資,如不錄取按 10 元每天計算。試用期過后即轉見習員工, 入職 15 天后方可正常輪休。見習員工試用期為 1-3 個月,期間主管及相關人員對 其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優者可提前轉正。 2. 試用期滿,通過試用考核者簽訂雇傭協議,協議期滿如雙方均有意愿則可 續簽。 3.試用期間,如員工的表現未達到店方要求,則不能續簽雇傭協議。 4.員工通過試用后才可享受相關福利制度。 二 考勤管理 工作期間商場員工實行輪
2、班制,每月休息 4 天。具體上下班時間由商場具體狀 況安排 1.員工必須于正式上班前 5 分鐘到達店鋪,并準時于上班時間穿著整齊制服在 店鋪開始工作。各店員的用餐時間為 60 分鐘,并由店長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安 排。 2.商場店員因工作性質和職責所在,平時超時工作,不予補薪,特別時間需要 加班時由店長安排將以每天 15 元計算。員工必須服從安排。 3.簽到:各員工必須準時簽到,相互監督。并由主管方負責考勤, 不得弄虛作假,若經查明作弊,將扣除當班店員與店主管當月所有福利和津 貼。獎金。 4.遲到:遲到超 5 分鐘者按每分鐘 1 元予以處罰,超過 30 分鐘不超 60 分鐘者 按曠工半天處理,
3、每月累計三次遲到或無故遲到一小時者,作曠工一天處理。每曠 工一天處以三倍日工資罰款。 5.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未經店主管許可擅離職守者,作曠工一天處理。 6.曠工:員工沒有親自簽到。事先沒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發生突發事件不能 簽到辦理請假手續而沒有任何形式向直接上級請假。無故不上班等情況,且時間最 低達 1 小時者的均視為曠工處理。 7.無故曠工者,曠工一天扣底薪三天的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當月累計四天 曠工的予以辭退,若在曠工期間給店鋪造成損失的由當事員工負責百分百賠償。 三 編更方法 1.節假日不安排員工休息。 2.商場員工排更表每月編一次,每月月底做好排班表。 A 早班 9:0012:30 18:3022:30 B 晚班 12:3017:30 18:3022:30 C 中班 9:0012:30 13:3018:30 D 通班 9:3022:30 留店吃飯 中間用餐時間每班一次,每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