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項目報建開發流程詳解 二)工作流程: 1、申請人持申請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規劃局窗口提出申請。窗口工作人員按標準查 驗必備材料是否齊備,若申請人提交資料齊備,則將資料移交市政處經辦人繼續辦理;若材 料不齊,則當場或 5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1 個工作日) 2、經辦人根據控規、相關規范規定及規劃設計要求審查施工設計圖,核定放線資料,經 辦人準備資料,報處業務辦公會審查。 (5 個工作日) 3、市政處業務辦公會審查報建資料。 (1 個工作日) 4、若符合規劃設計要求,經辦人辦理有關規劃手續;若不符合規劃設計要求,則辦理函 復意見書,給予書面答復并說明理由。 (2 個工作日) 5
2、、相關負責人簽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函復意見書。 (1 個工作日) 6、經辦人整理相關資料,交窗口工作人員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函復意見書。 (1 個工作日) (三)核發的審批文件: 1、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1 份。或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 局技術管理專用章”函復意見書 1 份。 2、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一份。 3、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和“同意按圖示位置施工,施工中請注意保 護文物、古樹名木及現有地下設施”批語的施工設計圖兩份(其中一份與建設工程規劃許 可證一起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的騎縫章)
3、 。 備注: 一、在辦理道路、排水、河堤、橋梁工程規劃手續時,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手續的項目 按流程一、二、四辦理;若不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手續的項目按流程三、四辦理。 二、在辦理輸電線路、輸水干管、輸氣干管工程規劃手續時,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手續 的項目按流程一、二、四辦理。一般水、電、氣、訊管線的工程項目均按流程三、四辦理。 第四章 特別地區建設項目審查流程及流程圖 設計條件和方案審查階段(時限:15 個工作日) : 一、分局提供必備資料: 1、建設單位申請報告、聯系人、聯系電話; 2、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1)出讓、轉讓或劃撥土地,需提供征地批準文件或供地單位供地文件(縣級以上國土 部門土地出讓、轉讓或劃撥意見書) ; (2)自有土地,需提供相關土地權屬文件(國土證、國土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復印 件。 3、1:500 地形圖 1 份并注明建設用地范圍的; 4、涉及文物保護單位的建設項目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