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征遷部工作職責 一、基本征遷工作職責一、基本征遷工作職責 負責集體土地征用、國有土地出讓及農村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房屋的拆 遷補償、拆平、回遷工作。 1.負責集體土地的征用工作; 2.負責出讓土地地價的評估審報及相關出讓手續; 3.根據拆遷補償安置的相關政策和操作慣例,針對國企、合資、股份制、村 辦及城鎮居民和農民(或拆封建居)等不同拆遷對象,制訂詳細的、切實 可行的拆遷補償和安置方案; 4.申領拆遷許可證 ; 5.根據拆遷補償安置方案,負責拆遷范圍內企業和居民(農民)拆遷補償安 置的成本測算及實施丈量、評估、洽談、簽約、騰空、拆除和安置補償的 實施工作; 6.負責拆遷工作中相關部門的協調
2、工作; 7.根據經濟技術資料要求,整理征地、拆遷、回遷的相關檔案資料; 8.宣傳解釋有關征地拆遷的政策,接待和處理征地拆遷過程中的來信、來訪 工作; 9.實施回遷工作。 二、與其他部門的交叉工作責職二、與其他部門的交叉工作責職 1.與總師辦 (1)及時溝通拆遷進度計劃及計劃變化情況; (2)根據不同時期的拆遷進度情況,及時匯總、通報安置人口、人 口變化及影響安置面積和安置戶型的設計要求,隨著拆遷工作的深入,對 安置戶型和安置面積的設計要求進一步細化和確定。 2.與工程部 (1)及時溝通拆遷進度計劃及計劃變化情況; (2)拆遷現場由征遷部平整至地坪自然標高后移交工程部; (3)涉及征地拆遷范圍內
3、的地上地下管線及與外部聯系的管線,由工程部 為主負責清除,征遷部配合;涉及拆遷范圍內與周邊待拆遷戶的管線問題, 以征遷部為主清除或協調,工程部配合。 (4)提供地塊土地實測資料成果文件。 (5)及時反饋回遷戶對回遷戶型和房屋的信息意見,以進一步協助修正或 完善回遷戶的房屋結構。 (6)配合提供拆遷范圍內被拆除建筑物的地下基礎資料文件。 (7)協助解決施工過程中周邊居民的糾紛或投訴等。 3.與營銷部 (1) 及時溝通拆遷進度計劃及計劃變化情況。 (2)根據征遷部與回遷戶確定的層次,戶型,移交營銷部“三證”的委托 辦理。 4.與財務部 (1)及時做好財務用款計劃。 (2)及時核對帳目,做好拆遷補償費用的支付。 (3) 根據征遷部的清算單或工作聯系單, 由財務部做好回遷戶的結構差價、 超面積結算(包括允許標準內和外) 、水電費扣回、水電押金、回收費結算、 其它工程自負費用、垃圾清理費和有線電視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