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飯店員工手冊 第一條 作息時間 員工及管理人員作息時間班:至: 班 :至:(隨時調整) 第二條 考勤制度 1、員工每天按酒店規定的作息時間打卡,酒店以打卡機記錄時間為 標準(在打卡機出現故障時,則按作息時間點名,以簽到為標準), 相差半小時內記遲到一次,半小時以外按事假累計,超過兩小時記半 天曠工 2、 員工如有特殊事由不能上崗應親自提前到單位與主管領導請假, 如有特別原因不能到單位,必須與主管領導者親自通話,侍到批準后 方可準予 3、 員工到酒店簽到后,方可向領導申請病事假(提前一天請假者可 給病 事假) 病事假累計劃小時以外計半天, 小時以外記一天 (特 殊情況領導批準) 4、 在崗有
2、病離店需經理確認,當日可以記病假不須診斷,其余病假 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病事假超過三天,須逐級上報審批 5、 不請假或請假未準予者按曠工處理,連續曠工三天,本月累計曠 工天者酒店予以除名 6、 任何部門的員工不論什么原因離店外出,都必須有當班主管或經 理簽字方可離店(采買員,司機,干部,財務人員等特別工種除外) 7、 管理人員請假必須先由當班經理同意, 總經理批準, 方可生效 經 理請假必須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示 第三條 褔利侍遇 、在本酒店工作一年,可享受酒店的新婚假三天和直系親屬喪假三 天 、員工食堂每日三次免費為員工提供膳食 、春節期間(除夕至初二)各部員工在崗工作享受雙薪外地員工 除
3、夕夜可到酒店過年 第四條 人事管理 1、酒店各部門員工招收,勸退,辭退,開除必須逐級上報批示后方 可到人事培訓部辦理上崗或離店手續 2、服務人員招聘后必須經培訓部培訓,并會同店經理與各部門考核 達到酒店規范標準后方可上崗實習 、新上崗的員工在半月之內工作達不到酒店工作標準者予以勸退 、各崗位人員上崗必須持總經理辦公室出具的上崗通知單,上崗實 習,定崗后通知總辦對該員工建檔 、員工上崗前必須按各崗位的著裝標準分季節,統一由酒店對員工 本人量身體裁衣制作工裝,工裝制作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酒店按最 低成本標準收取各崗位工裝制作費用 各部門員工收取的工裝制作費 用在合同期滿后返還員工,如續簽合同,此費用由酒店承擔 、在合同期滿后需續簽合同或要求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酒店提 出申請,由各部將申請人員名單報人事部備案,侍人員安排之后方能 準予,否則不以辭職理由批準 第五條 員工工資 1、酒店根椐員工出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