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市消防安全制度超市消防安全制度 1、門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 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 3、安全部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 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營運部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 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超市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 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 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 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
2、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 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 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超市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煙、動用明 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志。 8、賣場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并在限 期
3、內改裝。 10、商場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開關,其他 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 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 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 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營業及工作結束后,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 的開關處于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柜臺、陳列柜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后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 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于 50cm) 。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發膠、賽璐珞等,只能適量存放,便于通風,發 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采取措施。 16、超市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