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竣工驗收管理制度工程竣工驗收管理制度第一條第一條為了做好公司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保障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程質量和業主的合法權益,規范建設工程竣工驗收程序,確保合同目標、管理目標的實現,特制訂本制度。第二條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公司所屬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活動。第三條第三條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是建設項目的最后一道程序, 是全面考核建設項目成果,檢查工程設計與施工質量的重要環節和有效行為,對總結建設經驗、不斷提高項目管理水平都有著重要意義。第四條第四條竣工驗收必備的條件:一實體、一書、一資料、四個報告、五個認可文件,其他資料等項內容1、一實體: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2、一書: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
2、質量保修書3、一資料: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相見“工程檔案管理制度”附表)4、四個報告:(1)施工單位工程竣工報告(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3)設計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4)勘察單位工程質量檢查報告5、五個認可文件:(1)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認可文件(2)環保部門出具環保檢測的認可文件(3) 城建檔案館出具的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認可文件(列入鄭州市鍵入文字城建檔案館接受范圍的工程)(4)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認可文件(5)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6、一其他:其他文件:節能備案、竣工圖、外立面照片等。有人防工程的項目,已通過驗收認可。以及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
3、進場試驗報告;有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驗收合格證;燃氣工程驗收證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監督站等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等有效證書。第五條第五條公司成立竣工驗收小組,竣工驗收小組設立組長 1 人,副組長(至少有一名工程技術人員擔任) 、組員若干人。工程部負責公司項目竣工驗收的全面組織協調工作,具體負責與實施項目竣驗收工工作,編制驗收計劃、方案、程序及匯報資料,預計驗收日期。第六條第六條工程部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的準備工作:1、清點工程尾項和漏項,抓緊完成收尾工程;2、對建筑成品和安裝成品損壞,及時補修和處理;3、建筑工程內外清掃、清理、安裝設備及系統清潔補漆;4、按規定整理竣工圖和交工資料;5、建筑安裝單位按驗收規定組織自檢。第七條第七條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初驗1、施工單位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向監理單位申報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同時附有交工資料) 。2、總監理工程師接到施工單位申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