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況:本工程為北京市朝陽區孫河鄉康營村回遷小區工程, 位于康營村東側。建筑面積:4#樓,5#樓,11#樓,12#樓,。施工單位為:順義區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開工日期:2006 年 5 月 1日,竣工日期為 2006 年 12 月 30 日,工期為 245 天,施工各種條件手續齊全,現已具備開工條件。2.現場勘察:本工程施工現場原為農業用地, 根據報告資料和現場勘察, 在 4#、5#、11#、12#、18#建筑范圍之內地下無高低壓線路及煤氣管道等高危險性設施。地表上在 12#樓西北側有 1 期使用的變壓器室 1 座,高壓 10KV 輸電線路由變壓器室北側引入,此處變壓器室及高壓輸電線
2、路對 12#樓塔吊吊裝物品構成有一定的危險性,現已決定由專業架子工施工進行防護工作。用木桿及木板搭設防護圍欄,將變壓器室高壓輸電線路的上方在吊裝范圍內進行全面防護。 變壓器室的上方及周圍的圍欄 1 米即可, 架在高壓線上方的防護木板應大于具體的防護詳見安全施工方案。11#樓南側有低壓架空線路距 11#及塔吊吊裝范圍大于 10 米以上,為此不用增加防護措施,12#樓北側生活區屋頂距高壓輸電線路大于 6 米,不用增加防護,其它施工場地的上方均無高低壓線路及工程之外的建筑物體,現已具備開挖條件。3、施工現場主要配電設施布置:二期施工用電甲方共提供三個供電區, 第一供電區位于施工現場西北側一期使用的
3、500KVA 的變壓器。根據一期用電負荷的計算,一期500KVA 變壓器有 80KVA 的余量,此 80KVA 的余量用于 12#樓供電及12#樓北側的生活區用電。第二供電區在 5#樓東北側的大院內甲方提供 1 臺 S7-250KVA 變壓器共 5#樓塔吊,12#樓塔吊及木工棚、鋼筋加工區用電。第三供電區甲方提供位于11#樓西側1臺S7-200KVA變壓器供4#樓塔吊,11#樓塔吊及鋼筋加工區用電。施工現場主要機械布置情況:第一供電區分出 2 路,第一路提供 12#樓北側生活區用電,第二路提供 12#樓上用電。第二供電區在 5#樓東北側設置 1 臺配電柜,由配電柜內分出第一路12#塔吊用電,第二路為 5#樓塔吊用電,第三路為 5#樓上用電,第四路為 5#樓木工棚用電,第五路為 12#木工棚用電,第六路為 11#樓上用電,第七路為 2 號鋼筋加工棚用電,第八路為 11#樓木工加工棚用電。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