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施工方案(1)編制依據1)依據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2)依據本工程設計圖紙(2)工程概況本工程為烏魯木齊市房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節能改造工程,位于烏魯木齊市團結路 152 號 ,由烏魯木齊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設計,面積 m2,七層,磚混結構,開工日期:2008 年 07 月 18 日,竣工日期 2008 年 09 月 20 日,總日歷工期 64 天,發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質量等級:合格方案編制依據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JGJ59-99)和高處作業吊藍安全規則 (JG5027-92).(3)施工準備依據建筑物具體平面圖尺寸,本工程吊藍型號采用 3m、2m兩種型號吊藍。搭設前由施工技術人員
2、向搭設作業人員做詳細交底。1)資料審查:a)產品必須經過合法的鑒定;b)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必須齊全;c)每臺吊藍需有出廠檢驗合格證且與鑒定證書一致;d)吊藍的安裝,操作和維修人員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書方可上崗;e)作業區下方應設置警戒區域,附加醒目的“禁止入內”標志,并有專人監管。2)硬件檢查:a)鋼絲繩:工作繩和安全繩必須選用符合 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的,與吊藍葫蘆配套的專用鋼絲繩,鋼絲繩直徑為12.5,嚴禁用其它規格的鋼絲繩或產品代用。鋼絲繩表面不得粘有油脂,不得有扭傷、死彎、松散、起鼓和磨損斷絲超標現象。鋼絲繩固定是否符合要求,繩下墜鐵是
3、否齊全(16Kg)。b)仔細檢查所有待裝結構件,有無明顯彎曲,扭曲或局部變形;檢查藍體焊縫有無裂紋、裂縫;底板、欄板、護欄是否符合現行標準。有缺陷的構件堅決更換或修復后再用。c)吊藍葫蘆必須使用制造廠家合格的或定期檢修和保養合格的專用吊藍葫蘆產品, 安裝必須可靠地連接在懸吊平臺的固定吊環上。d)安全鎖:必須使用制造廠家合格的,且在有效標定期限內的產品,現場主要檢查穿繩性能是否良好,快速抽繩是否動作。(4)吊藍挑梁的設置:1)吊藍挑梁采用 10#型鋼。2)懸挑梁設置:前端搭設在女兒墻壓頂上,出墻 750mm,下墊 5cm 厚木板,后端穿入提前預埋在砼現澆板內的16鋼筋預埋環中,并用鋼管扣件鎖死、6 鋼筋加固。(5)吊藍的安裝:1)必須對進場吊藍的各個零件,部件進行檢查核對驗收。2)按組裝流程圖將吊藍各部件運送到組裝位置。3)懸挑平臺組裝順序是:a.對照吊藍組裝說明書將底板與前后護欄組裝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