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集團)東莞公司(集團)東莞公司薪酬管理辦法薪酬管理辦法目目錄錄第一章總則.1第二章薪酬體系.1第三章薪酬結構.1第四章崗級工資.2第五章年薪制.4第六章崗級工資制.4第七章工資調整.5第八章工資特區.6第九章其他.6第十章附則.7附件一:崗位崗級分布圖.8附件二:崗位崗級工資表.9第一章第一章總則總則第一條第一條適用范圍本方案適用于 xx(集團)東莞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部在崗在編人員。第二條第二條目的制定本方案的目的在于使員工的薪酬與貢獻掛鉤、薪酬與公司收益掛鉤,使薪酬能夠起到良好的激勵作用。第三條第三條原則遵循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第四條第四條依據薪酬分配的
2、依據是:貢獻、能力和責任。第五條第五條總體水平公司根據當期經濟效益及可持續發展狀況決定工資水平。第二章第二章薪酬體系薪酬體系第六條第六條公司員工分成 3 個職系,分別為管理職系、技術職系、行政事務職系。針對這 3 職系,薪酬體系分別采取二種不同類別:與企業年度經營業績相關的年薪制;與月度績效相關的崗級工資制。第七條第七條享受年薪制的員工, 其工作特征是以年度為周期對經營工作業績進行評估并發放相應的薪酬。這部分員工包括管理職系中的經營班子成員。第八條第八條實行崗級工資制的員工是公司經營班子成員以外的員工。第九條第九條特聘人員的薪酬參見工資特區的有關規定。第三章第三章薪酬薪酬結構結構第十條第十條公
3、司員工收入包括以下幾個組成部分:(一) 固定工資包括:住房補貼,崗級工資,工齡工資,學歷、職稱、執業資格津貼;(二) 浮動工資,包括績效工資、年底獎金;(三) 附加工資,包括工地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以及四項統籌等。第十一條第十一條固定工資(一) 固定工資=住房補貼+工齡工資+崗級工資+資格津貼其中,資格津貼即為學歷、職稱、執業資格津貼,這部分津貼按公司相關文件規定執行。(二) 住房補貼:每月總經理 4800 元、常務副總為 3800 元、副總為 2800元、經理級為 1200 元、副經理級為 1100 元、主管級為 1000 元,其它員工為 800元。(三) 工齡工資:體現了員工的工作經驗和服務年限對于企業的貢獻,在xx 集團內部的工齡工資為 20 元/年,xx 集團外的工齡為 10 元/年。xx 集團內部工齡自進入 xx 集團的單位起開始計算。(四) 崗級工資: 按照崗位評價的結果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