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核算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的成本、費用核算,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成本核算方法,根據企業財務通則 、 企業會計準則和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 ,結合*實際情況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 從事房地產開發企業和單位。第二章成本核算的對象及要求第三條成本核算對象一般應在開工之前確定,一經確定就不得任意改變,更不能互相混淆、串戶。成本核算對象應結合工程地點、用途、結構、裝修、層高及施工隊伍等因素,分別做以下處理:1一般的開發項目以每一獨立編制設計概(預)算或每一獨立的施工圖預算所列的單項開發工程項目為成本核算對象。2同一開發地點,結構類型相同
2、的群體開發項目開竣工時間相近,同一施工隊伍施工,可以合并為一個成本核算對象。3對于個別規模較大、工期較長的項目,可以結合經濟責任制的需要,按開發項目的一定區域或部位劃分成本核算對象。第四條各成本項目的預算成本(計劃成本)和實際成本的核算范圍,計算口徑必須一致。第五條成本核算應根據計算期內已完工程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分別進行成本核算,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準確及時。按照收益與費用配比的原則,正確使用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第三章 成本項目和開支范圍第六條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制度規定,開發產品的成本項目分為:1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2前期工程費;3建筑安裝工程費;4基礎設
3、施費;5公共配套設施費;6開發間接費(開發企業沒有二級管理機構則無此項目)。第七條成本開支范圍一、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1土地征用費:土地、青苗、集體財產、私人財產、平整農田補償費、新菜田基金。2耕地占用稅。3勞動力安置費:安置勞動力單位補貼款、農轉工級差補貼,超轉人員安置費等。4地上地下物拆遷補償費:指私產發價、搬家費、拆遷費、伐樹費、單位拆遷費、清理費、安置動遷用戶支出,地上地下市政管線拆改費。拆遷舊建筑物回收的殘值沖減此成本費用。二、前期工程費1規劃設計勘測費:居住區總體規劃、設計、項目可行性研究、環境評估、水文、地質勘察、測繪等費用。2三通一平:為達到施工要求而發生修建道路,通水通電及伴隨的破路、占地、維護、看管線、場地填土、平整費用。3前期不可預見的其他費用。三、建筑安裝工程費:列入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圖預算項目的各種建筑工程費,含設備費。四、公共配套設施費:列入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圖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