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錄一、 工程計劃管理制度 .2二、 小型工程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 .4三、 工程招標管理辦法 5四、 合同管理制度. 6五、 工程例會制度.8六、 工程管理系統運行辦法 . .9七、 工程驗收管理辦法.10八、 工程統計管理制度 .12九、 工程進度款撥付及決算管理制度.13十、 工程管理廉潔準則.工程計劃管理制度工程計劃管理制度一計劃管理體系:1 審核通過招標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項目管理規劃(包括施工方案和進度總計劃);小型和零星工程由工程部編制施工進度計劃。2 審批監理公司編制的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并督查執行情況。3 每月末編制下月施工進度計劃。大中型工程由施工單位編制月計劃,報監理審批
2、后再報工程部; 工程部根據工程的總進度計劃審核并匯總編制公司的工程計劃;小型工程和零星工程由工程部直接編制計劃。4 材料使用計劃。為保證月進度計劃的順利進行,每月在編制進度計劃的同時,要編制本月的材料計劃,報材料采購人員。施工單位根據工程的進展,提出材料計劃(寫明數量、質量、規格、生產廠家及進場時間等),經監理審核后報工程部, 工程部匯總審核后, 屬于施工單位購買的簽署書面意見,屬于建設單位購買的以書面形式向材料采購部門報材料采購計劃(寫明數量、質量、規格、進場時間等)。二計劃的調整和修改工程部密切跟蹤進度實施情況。 要經常對實際進度與計劃進度進行比較和分析, 如果出現大的偏差, 要及時分析原
3、因,采取各種措施(包括組織措施、經濟措施、技術措施等等)。如果發現原有進度計劃已不能適應實際情況時,為了確保進度控制目標的實現或需要確定新的計劃目標,就必須對原有計劃進行調整,以形成新的進度計劃,報公司有關部門研究批準后執行,作為進度控制的新依據。三計劃的編報要求1 內容要求:計劃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編制說明和計劃圖表。編制說明中應明確計劃編制的依據和原則、計劃的關鍵線路、重點工作、確保計劃的措施等等。2 時間要求:項目開工前,工程部審批由施工單位編報的項目管理實施規劃和監理單位編報的監理規劃與監理實施細則。進度計劃的編制時間根據需要可以采取月報 (月編) 或半月報 (半月編) ,月報實行每月 26 日施工單位把下月計劃報送監理審批后再送工程部審核,監理審批后在 28 日之前報工程部,工程部在 29 日前匯總編制全公司的工程計劃報公司審查。半月報的時間作相應調整。小型工程及零星工程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