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商 場場 經經 營營 管管 理理 手手 冊冊經營經營管理管理【內部文件】專業商品零售企業商業管理品牌團隊品牌管理創造品牌效益品牌管理創造品牌效益品牌嘉鴻時尚之都嘉 鴻 時 尚 廣 場 經 營 管 理 手 冊第一章聯營方式和政策第一條聯營條件1、乙方遵守市場管理公約規定的各項內容;2、乙方經營的品牌經過甲方審核,商品三證齊全,符合甲方市場定位;第二條聯營期限1、聯營或租賃期限暫定壹年。2、合同期滿,乙方如想續約,須于合同期滿日30天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本合同自動延續壹年。3、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須于30天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終止。第三條聯營目標為維護
2、甲方商場之信譽和利益,乙方有義務按期完成一定的銷售額,并由甲方按一定比例自乙方銷售額中提取聯營分成。1、甲方提成標準乙方商品所銷售的貨品,由甲方統一收款,甲方按17+2%(廣告費)的提成比列。2、任務指標(1) 甲方給乙方下達的任務指標為(以下面積均為營業面積):二層:80平米以上為500元/平米/月;5080平米為550元/平米/月;50平米以下為600元/平米/月;三層:80平米以上為410元/平米/月;5080平米為455元/平米/月;50平米以下為500元/平米/月;四層:80平米以上為370元/平米/月;5080平米為430元/平米/月;50平米以下為450元/平米/月;以上任務指標
3、是對全年任務的平均數, 甲方將根據市場淡旺和促銷的具體情況,分解以上下達的任務;根據上述(1)條銷售任務,不論打折促銷或正常銷售,甲方至少應按最低任務額的80%提成。(2) 考核時間甲方對乙方每月考核一次,不足一月的,按每月30天的標準,實際經營的天數考核。(3) 完成標準乙方每月實際銷售額達到當月80%時,視為完成任務,甲方按實際銷售額提成,不足80%時,按任務的80%提成。(4) 獎勵標準為更好地促進銷售, 調動乙方銷售的積極性, 甲方對乙方作出如下獎勵標準:若乙方每月完成甲方的任務指標后,在每月任務指標的基礎上,每超10%,甲方提成降低1%(任務額和超額部分同等享受降低扣點的優惠政策) ,但最低降至13%(不含2%的廣告費) 。(5)甲、乙雙方十五天結算一次銷售貨款,如有經濟困難,乙方可向甲方提前申請結算貨款。(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如出現經營問題,連續無法完成任務,甲方將成立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