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二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2.1 經營場所公示內容經營場所公示內容(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房地產經紀中規定的房地產經紀結構及其分支結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哪些內容?結構及其分支結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哪些內容?1)營業執照和備案證明文件;2)服務項目、內容、標準;3)業務流程;4)收費項目、依據、標準;5)交易資金托管方式;6)信用檔案查詢方式、投訴電話及 12358 價格舉報電話;7)政府主管部門或者行業組織制定的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示范文本;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2.2(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中,
2、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當包含哪些(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中,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當包含哪些內容?內容?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委托提供房地產信息、實地看房、代擬合同等房地產經紀服務的(一般從接受委托到簽約完成時中介公司的服務范圍)應當與委托人簽訂書面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應當包含下列內容。1)房地產經紀服務雙方當事人的姓名 (名稱) 、 住所等情況和從事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員情況2)房地產經紀服務的項目、內容、要求以及完成的標準,3)服務費用及其支付方式,4)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5)違約責任和糾紛解決方式2.3(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中規定,房地產經紀結構簽訂房地產經(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
3、)中規定,房地產經紀結構簽訂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前紀服務合同前, 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和房屋買賣合應當向委托人說明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和房屋買賣合同或者同或者服務租賃合同的相關的相關內容,并書面告知哪些事情?1)是否與委托房屋有利害關系;2)應當由委托人協助的事宜,提供的資料;3)委托房屋的市場參考價格;價格;4)房屋交易的一般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風險;5)房屋交易涉及的稅費;6)經紀服務的內容及完成標準;7)經紀房屋收費標準和支付時間;8)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項。2.4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房地產經紀結構和房地產經紀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中規定的房地產經紀結構和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有人員不得有哪些行為?1)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或者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2)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3)以隱瞞、欺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