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 集團xx GROUP現場簽證控制指引1現場簽證范圍項目施工過程中,凡發生可能引起合同額變化,且不屬于設計變更范圍的事 項時,均應按本實施細則執行。包括:工程量增減、材料設備價格變化等。2現場簽證執行原則2.1多級審核原則:至少要經過二級及以上的審核,第一級為集團所屬項目 公司工程(配套)部、成本控制部;第二級為項目公司工程副總經理和總經理。2.2權力限制原則:實行嚴格的權限規定,并在施工合同中明確規定:除工程副總經理外, 其它人的簽字一律無效。工程(配套)部負責對引起現場簽證的原因進行確認,同時對設計圖 紙以外的工程量和設計圖紙無法準確計算的工程量會同成本控制部共同確定。成本控制部負責按
2、照合同規定的原則,對經工程(配套)部上報的簽 證預算書進行審核。集團所屬項目公司各部門發放的文件必須通過工程(配套)部轉交監 理單位和施工單位;施工單位上報的文件必須通過工程(配套)部轉交集團所屬 項目公司相關部門。2.3時間限制原則:實行嚴格的時間限制,并嚴禁事后補辦。2.4原件結算原則:必須要有齊備、有效的原件作為結算依據。2.5標準表格原則:必須使用規定的標準格式。2.6法律約束原則:集團所屬項目公司與施工單位簽署施工合同時,應按本 指引中的有關規定約定工作流程及簽證的有效簽發人。3現場簽證分類3.1現場簽證分為兩類:特急類和正常類。3.2特急類現場簽證特急類現場簽證指:不能做到事前控制
3、,同時又必須立即執行,而且xx 集團xx GROUP延緩實施會造成更大損失的現場簽證。在特急類事件發生2小時內將情況報集團 成本控制部備案。特急類現場簽證的辦理原則:以“邊洽邊干”為指導思想,但必須在事件 發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妥全部手續。特急類現場簽證的界定:由集團所屬項目公司工程副總經理負責界定。3.3正常類現場簽證正常類現場簽證指:可做到事前控制,能遵循“先估價后施工”原則的現場簽 證。4現場簽證審批權限4.1正常類現場簽證審批權限現場簽證金額有效簽字人(共同簽署)責任人2萬元及以下監理單位; 集團所屬項目公司工程 (配 套) 部、成本控制部、工程副總經理項目公司工程副總經 理25萬元監理單位; 集團所屬項目公司工程 (配 套) 部、成本控制部、工程副總經理、 總經理項目公司工程副總經 理、總經理5萬元及以上監理單位; 集團所屬項目公司工程 (配 套) 部、成木控制部、工程副總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