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薪資管理制度(暫行)薪資管理制度(暫行)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合理確定公司員工薪資,完善公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在本職工作中為公司整體目標的實現和可持續發展作出貢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公司員工實行崗位主管制薪資標準。第三條公司薪資標準隨著公司經營效益、社會薪資水平和物價指數變化等因素進行相應調整。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及特聘員工。第五條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后執行。第二章第二章薪資構成及標準薪資構成及標準第六條薪資構成崗位主管制薪資由崗位工資和工齡補貼兩部分構成。崗位工資分為基本工資、崗位津貼和績效工資。(一)基本工資。基本工資是薪資構成的基
2、本部分,以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標準,包含國家及本地區規定的各種津貼、補貼?;竟べY占崗位工資的 30%,按月發放。(二)崗位津貼。崗位津貼與員工擔任相應職務、崗位掛鉤,是任職資格、工作責任在薪資中的體現。根據員工工作出勤和履行職務職責情況,每月經考核后發放。崗位津貼占崗位工資的 40%,按月發放。(三)績效工資是員工的工作績效在薪資中的體現,占崗位工資的 30%,根據員工出勤和履行職務情況,經考核后發放,其中 G 類高層經營管理類員工按年度考核發放,經營管理、專業技術 A 類員工按季度考核發放,其他員工按月考核發放。第七條薪資標準(一)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可參照本制度相應崗位薪資標準執行。(二)
3、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等執行高層經營管理人員薪資標準 (附表1) 。(三)公司各類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分別按相應崗位類別執行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薪資標準 (附表 2) 。公司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類員工分為高級主管(A 類) 、中初級主管(B 類) 。(四)公司技工、服務類員工按相應崗位執行技工、服務類員工薪資標準 (附表 3) 。技工、服務類員工分為高級技工(A 類) 、中級技工(B 類)及初級技工(C 類) 。(五)試用期員工按擬聘崗位薪資的 80%計發試用期薪資。(六)特聘員工按所聘崗位,執行特聘員工薪資標準 (附表 46) 。第三章第三章薪資確定與審批薪資確定與審批第八條公司實行崗位主管制薪資標準,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和責任心、專業技能和潛能發揮的效果、擔負工作難易程度、責任輕重、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綜合確定員工類別并授予相應的主管級別。第九條新錄用員工可根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