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錄附錄 4 4 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于 2011 年 10 月 16 日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安監總煤裝2011163 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一般規定、瓦斯抽采系統、抽采方法及工藝、抽采達標評判、抽采達標責任、附則 7 章 39 條,自自 20122012 年年 3 3 月月 1 1 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目錄基本信息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一般規定第三章 瓦斯抽采系統第四章 抽采方法及工藝第五章 抽采達標評判第六章 抽采達標責任第七章 附 則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
2、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國家能源局國家能源局, ,國家煤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的通知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的通知安監總煤裝2011163 號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各產煤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為進一步推進煤礦瓦斯先抽后采、綜合治理,強化和規范煤礦瓦斯抽采,實現煤礦瓦斯抽采達標,國家
3、發展改革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制定了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 ,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附件: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國家能源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二二一一年十月十六日一一年十月十六日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第一章第一章總總則則第一條為實現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根據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規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煤礦瓦斯抽采以及對煤礦瓦斯抽采達標工作的監督檢查適用本規定。第三條按照本規定應當進行瓦斯抽采的煤層必須先抽采瓦斯; 抽采效果達到標準要求后方可安排采掘作業。第四條煤礦瓦斯抽采應當堅持“應抽盡抽、多措并舉、抽掘采平衡應抽盡抽、多措并舉、抽掘采平衡”的原則。瓦斯抽采系統應當確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設施完備、計量準確;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