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榮利石油倉儲公司三項榮利石油倉儲公司三項管理管理制度匯編制度匯編一、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管理制度安全生產保證基金管理制度第一條成品油的經營活動, 具有易燃易爆的生產特點。 為了加強防災防損工作, 減少和避免事故發生,并對企業在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財產損失時能夠及時得到經濟補償,迅速恢復生產,按照國家批準,公司設立安全生產保證基金(以下簡稱安保基金),實行油庫內部財產保險。第二條安保基金是單位從生產成本中集中的企業安全生產保險基金,應專款專用,嚴禁挪用。第三條安保基金的管理、使用和開展相關業務由公司財務負責。第四條安保基金計提的依據是企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原值和存貨。第五條繳納安保基金的范圍1.固
2、定資產和存貨。2.基本建設項目中引進的成套設備。3.新裝置建成投料試車,但尚未報轉的固定資產。已向社會保險的資產不應再計提安保基金。第六條安保基金的提取標準及操作辦法。 安保基金繳納單位按照期末固定資產原值和存貨賬面平均余額的 2提取。1.以期末固定資產原值和存貨最近 6 個月賬面平均余額(扣除第七條各款制度的扣除額)為基數,每年分兩次提取:第一次,按上一年 12 月底固定資產原值賬面數和上年 712 月每個月存貨期末余額平均值的 1提取; 第二次, 按本年 6 月底固定資產原值賬面數和本年 16 月存貨期末余額平均值的 1提取。2.新裝置建成投料試車,在尚未正式投產、國家驗收(即固定資產未轉
3、賬)之前,應以調整概算投資扣除已投保資產和待轉出、待攤銷的費用之后的 85%作為基數,按照基數的 2提取,參照第一款制度操作。3.基本建設項目中引進的成套設備按設備到岸價的 2提取,列入基建費用,并參照第一款制度操作。第七條安保基金計提期限、每年 3 月 1 日和 8 月 15 日前分兩次計提。第八條當年安保基金利息和總準備金利息作為當年安保基金收入,計入安保基金總準備金。安保基金由企業按制度開支范圍和比例使用:60%用于事故隱患治理和安全技術措施;20%用于安全教育培訓;20%用于防止重大事故、消除重大隱患和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的獎勵。未完成公司安全考核指標不應提取 20%的獎勵,并將這部分獎勵全部用于增補事故隱患治理和安全技術措施支出。企業年末安保基金結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第九條公司統籌使用的安保基金的開支范圍和比例1.自然災害及事故損失補償費。用于對遭受自然災害和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