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結算審計合同合同編號:簽訂時間:簽訂地點: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擔工程造價結算審計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一、工程造價結算審計業務范圍甲方委托的 工程項目,具體項目以甲方委托的資料為準。二、乙方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條件1、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在以往執業經歷中無不良記錄。2、乙方結算審計人員必須為乙方在冊人員,不得臨時招聘人員。乙方結算審計人員應具備注冊造價師或省級二級以上的造價員任職資格,精通造價知識,且從事本專業不少于 3 年。乙方項目經理:乙方主要審計人員:3、乙方將企業營業執照、資質以及結算審計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交甲方
2、備案。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1、檢查乙方結算審計工作的進度安排及落實情況。2、對結算審計人員違反本規定及職業道德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對乙方審計人員的工作情況向乙方通報,提出意見要求。3、根據實際情況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換審計人員,無需支付任何費用。4、結算審計完成后,甲方對工程總造價或部分單項工程進行復核,如復核審減金額超過乙方審定金額的 5%,則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結算審計費用,且甲方有權另行委托其他造價咨詢機構進行二次結算審計,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并承擔甲方二次審計費用。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有關約定時,如甲方在結算審計前發現可單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過程中發現可單方解除
3、合同;如甲方在結算審計結束后發現可全額拒付審計費用, 已支付部分費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起 10日內返還,否則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二)甲方的義務:1、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標投標文件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資料原件,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2、及時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工程地質資料、現場簽證資料、設計變更單及其他結算資料,并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3、為乙方派駐的審計人員提供食宿、交通、通訊等便利條件,但費用由乙方負責。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乙方的權利:1、有權要求甲方進行與結算審計工作相關的必要的配合和協調。 2、有權對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或建議。 3、有權按合同規定收取審計費用。4、乙方在審核工程結算過程中,若發現竣工圖、圖紙會審紀要、工程變更、現場簽證以及認質認價等資料不齊全(簽收資料清單以外)影響審計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來配合核對的,